“小升规”企业 一次性最高 奖励10万元
江门日报讯(记者/皇智尧)“小升规”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10万元!近日,为促进江门市小微企业加快上规模发展,江门市正式出台实施《江门市促进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对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奖励标准、适用范围、申报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据统计,2020年江门市新增入统规上工业企业325家,合计实现增加值42.43亿元(上年同期基数18.03亿元,净增24.40亿元),拉高全市规上工业增速2.3个百分点,已成为江门市工业经济稳增长的重要支撑。
《细则》指出,专项资金主要面向2020年期间江门市“小升规”的工业、批零住餐业、建筑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以及2019年“小升规”,且2020年保持规上条件同时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含)的工业企业。同时,《细则》明确享有该项政策支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必须是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同时适用于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辖区内年营业收入达到指定标准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具有总承包、专业承包(拥有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的建筑业法人企业(劳务分包建筑企业除外)。
奖励标准如何?据介绍,专项资金将对2020年度“小升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工业企业奖励10万元,其他企业奖励3万元;对2019年“小升规”,且2020年保持规上条件同时工业增加值增长超10%(含)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在申报方面,将由市统计局负责统一出具各市(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江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管理相关具体要求,负责确定相关行业审核的统一原则标准,再由各市(区)根据名单和江门市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标准负责组织企业申报。据悉,“小升规”资金申报原则每年集中受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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