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度构筑 校园欺凌防护墙 台山市检察院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及时介入一宗校园欺凌案件。检察官多措并举,帮助数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及时迷途知返,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阴影、重返校园,最大限度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和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文/陈方欢蔡晓瑜
训诫会上,公安机关办案人员通报了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
随后,检察官对数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有针对性地训诫,并对其及其家长列举了相关案例,以案释法,积极引导涉案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错误中汲取教训,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检察官还向家长发出了《责令严加管教书》和《给家长的一封信》,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孩子,以身作则,注重家庭教育,给予孩子关爱和正面引导。
同时,检察官通过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运用专业的心理咨询和疏导方法,对涉案未成年被害人进行疏导。通过心理疏导,缓解被害人的焦虑恐惧心理,帮助其更快更好走出阴霾,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除了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外,检察官还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施暴的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和帮教。心理咨询师针对未成年人思想不成熟、情绪不稳定、自尊心强等特点,使用专业的心理辅导技术,帮助其认识错误。
“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为了增强监护人的家庭管教意识,检察官联合心理咨询师对家长们进行了亲职教育,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分析家庭教育的失当之处,帮助家长更好地走入孩子的内心,了解、认识孩子,教育、引导孩子,构建健康和谐的亲子关系。
最后,数名涉案未成年人向检察官真诚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被害人道歉,保证会汲取教训,以后遵纪守法、努力学习。
此外,为遏制校园暴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检察官以该案为切入点,向相关学校发出了检察建议,助力防治校园欺凌,维护校园安全。检察官向学校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家庭、学校、检察机关之间的积极联系与良性互动,建立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二是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纳入学校安全工作。三是明确责任,加强监护,引导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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