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线落鱼塘 电死名贵鱼类 蓬江法院主持调解,养殖户获赔33.8万元
江门日报记者/朱仑通讯员/董永文
台风吹断高压线,导致鱼塘内的鳗鱼遭受电击,损失惨重的养殖户能否得到赔偿?近日,在蓬江区人民法院棠下法庭的精心调解下,养殖户最终获赔33.8万元。
台风导致电线跌落
去年10月21日,第17号台风“沙德尔”生成后进入南海,江门出现大风大雨天气。当日上午,广东电网江门蓬江供电局的10KV横江线石山支线断线,导线跌落在区某承包的鱼塘内,导致鱼塘中的鱼类遭到高压电击。鱼塘里养殖的是日本鳗鱼,属于名贵鱼类,已养殖了8个月。养殖户区某投入甚大,几乎押上了全部家当。谁知天上掉下高压电线,造成巨大损失。区某发现后大急,立即与供电部门联系,在确保断电后,双方现场进行打捞和查看,发现鱼塘已有少量鳗鱼死亡,部分浮在水面上的鳗鱼鱼体出现严重扭曲变形,游动无力,无法正常进食。
2020年11月,区某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对该鱼塘因高压电击造成的鱼类伤害后果及后续养殖对策进行技术咨询,该所现场进行考察后给出了参考意见。区某认为,根据该参考意见,其所养殖的鳗鱼可能会在一两个月内仍会陆续出现死亡,且鳗鱼还未能上市销售,后续养殖成本需要增加50%以上,养殖技术难度加大,其难以承受这些不稳定因素和风险。
在与供电部门对损失的确认和协商赔偿未果后,区某向蓬江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供电部门和为供电部门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其投入的全部成本和预计利润共79万元,并将鱼塘交由供电部门处理。鉴于案件属于涉农纠纷,且较为特殊,损失仍在不断增加和变化,需要尽快处理。法院接到诉状后立即开启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并准许缓交诉讼费。承办法官迅速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保险公司赔偿原告
对于本案,两被告也极为重视,主动放弃答辩期,积极配合法院调解工作。在调解中,供电部门提出只要合理合法,同意赔偿。但供电部门认为,在事故发生后,经双方确认的死亡鱼类只有几公斤,原告要求赔偿投入的全部成本和利润不合理。供电部门为事业单位,也无相关养殖技术,不可能接手鱼塘进行后续管理和处理。因此,供电部门不同意原告的请求,提出鱼塘继续由原告进行养殖和管理。同时,要求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以确定赔偿额。承办法官先后两次组织双方协商,对事故责任进行分析,并通过类似案例的方式对损失的确认进行释明。双方最后同意:由原告继续对鱼塘进行养殖和管理;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以确定赔偿额。
法院依法委托了具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鱼塘的损失进行价格鉴定。经鉴定,损失的价值为30.8万元,鉴定费用3万元。鉴定结论作出后,承办法官两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区某经济损失33.8万元;区某放弃其他索赔要求,鱼塘继续由区某养殖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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