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布4月份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今年4月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与去年同期相比,江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10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空气质量方面
4月,江门市国家网点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好转,综合指数下降11.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0%,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10.0个百分点。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PM10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7%;SO2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4%;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0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1%。
水环境质量方面
4月,江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地表水6个国考断面和5个省考断面均值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达到90.9%。150个河长制水质考核断面(其中有3个断面只监测不考核,2个断面因河流整治、施工断流等原因未开展水质监测)水质均值达标121个,达标率83.4%,其中劣V类断面有:大罗村、玉岗桥、大潭村、北堤水闸。
(整理/林立竣江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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