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低频噪音扰民 低层业主难入眠供电部门称配电房验收合格后才送的电;开发商回应正在进行减振降噪处理
[摘要]供电部门称配电房验收合格后才送的电;开发商回应正在进行减振降噪处理
“在1月就通知收楼,由于配电房噪音,现在都无法入住,每天早上5点多起床,从中山小榄镇开车送小孩到江门上学。”说到配电房噪音给生活带来的影响,江门市江海区又一居·作品一号4栋二楼的业主徐女士很不满。
对于4栋地下一层的配电房噪音问题,该楼盘开发商江门市又一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表示,房屋已通过验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积极处理这个问题,但是具体什么时候能解决,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没有办法作出承诺。
收楼后发现配电房发出低频噪音
杨先生和徐女士夫妇在中山工作,在朋友的推荐下,想着小孩上学方便,于是到江海区又一居·作品一号购买商品房。“第一套房是在2019年5月购买的,位于4栋二层,当时还去房子看了多次,都没有听到噪音。”徐女士说,后来考虑到居住舒适,去年10月,又在4栋二层购买了一套。
“今年1月份,收了其中一套房后,我们一开始也没有去住。2月份,有一天晚上去居住,发现房间里有很大的噪音,根本没办法居住。”徐女士说,所以另一套到现在还没收房。“我有找物业问,为啥收楼时和我们之前看房子时都没声音,物业告诉我以前是开了个临时变电箱。”也就在这时候,杨先生和徐女士才知道噪音是地下负一层配电房发出来的。“我们买房的时候,看的沙盘展示,配电房显示是在3栋旁边,合同里面写的是2号楼和3号楼地下一层有配电房。”徐女士说,不知道为什么收楼后,配电房到了4栋楼下。
既然配电房存在低频共振的噪音,当初又是如何通过验收的?如何消除噪音,让自己能够入住,杨先生说自己很着急。
“我们就住了一晚,再也受不了”
为了一探究竟,南都记者跟随杨先生夫妇进入房间,虽然时间是上午,外面声音有些吵,但是走进房内能感受到很明显的“嗡嗡”低频噪音,在卧室声音变大,这种声音不同于高分贝噪音,是一种类似共振声,时间长一点,很容易让人心烦意燥。“这是在白天,如果是半夜,外面很安静,噪音声更大,我们就住了一晚,再也受不了,没法入住。”杨先生说。
随后,南都记者来到地下负一层,配电房的声音就更大了,现场有工人在施工,通过询问得知,工人正在做的工作就是隔音降噪。
在又一居营销中心,南都记者在沙盘看到,配电房的标识已经贴到4栋旁边,不过在墙上的规划图纸上,配电房贴纸虽然也是贴在4栋,但是显示的是地下负二层,标识显得有些混乱。
“房屋已验收,噪音问题在处理”
对于杨先生夫妇提出的一系列问题,江门市又一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分别作出回应。
为什么沙盘展示和现场不一样?江门市又一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务练先生说,“我们这个楼从2018年5月开始预售,沙盘那时就做好了,按照规范来做,到2020年就卖完了,这个沙盘的管理有欠缺,以前有(指示)牌,后来不知被谁弄掉了,就用贴纸来标明供电配套的位置,可能时间长了,贴纸掉了以后,销售人员随手就贴到旁边去了,后来业主提了出来,才更正过来。”
另外,练先生说,公安门牌是2018年11月确定的,作品一号花苑2号楼显示的是4栋。2020年10月,验收的时候,写的2号楼,编号和命名是按照之前的报建来做的,没有问题。
为什么配电房有噪音,怎么解决?练先生说,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四部分,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有提到建筑隔声情况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名称是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此前在房屋验收时,是符合标准的。
“房屋验收以后,通过住建部门验收,在合格的问题上,我可以不负责任,为什么这么说,我们的规范符合国家标准,从这个角度说,这个楼建设完了以后,交付使用,开发商基本上完成了这个程序,那么剩下的责任是什么呢?保修的责任是我们的,如主体、装修和设备等。”练先生说。
练先生介绍,江门电力设计必须要江门市电力设计院来做,我们最先的方案都是他们做的,4栋的配电房全在房子的投影面积范围内,刚好碰到刚性传动,这个振动是低频噪音,现在在用山东烟台一家公司做的隔振降噪平台。“我们在努力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对隔声的标准,我们已经达到,后面出现不舒服的声音,业主提出来的时候,我们就组织人去看了。这个噪音不在验收的标准范围内,拿仪器去检测,检测不了,发现问题后,就着手解决这个问题,做了很多次检测。”
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解决办法,杨先生提出需要开发商承诺解决时间和效果,如果做不到,要求配电房搬迁,或者退房、换房。对此,江门市又一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徐先生表示,没有承诺过整改的时间和效果,也不是整改,这是公司很明确的态度,“我们已经经过验收,验收合格,我们现在是帮业主,本着以人为本的前提去解决问题。”配电房迁移肯定是不可能的,至于换房或退房,自己也做不了主。
各方回应
江海区自然资源局:
其中一台已调整,减振降噪效果明显
江海区自然资源局在给南都记者发来的书面回复中表示,又一居小区4栋低层业主反映该处负一层配电房噪音大、振动大,其认为不合理。从五一节前开始已有低层业主通过政府服务热线(12345)和南方都市报进行反映。在防控措施方面,该局积极应对,核查相关审批情况,向建设单位负责人了解情况并于5月12日会同住建部门、供电部门、建设单位现场查看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表示经自查,已安排专业人员对该配电设备进行减振降噪升级调整,共两台涉事设备,其中一台已完成调整,减振降噪效果明显,另一台也将于十多天后完成调整,并向相关业主反馈了调整情况。后续该局将密切关注、积极配合跟进协调该事件。
江海供电局:
配电房验收合格后才投运送电
那么对于该配电房,供电部门又有怎么样的说法?江海供电局在提供给南都记者的书面回复中写道:经调查核实,徐女士投诉的专用配电站产权属于江门市又一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位于4栋负一楼,该配电站建设位置由开发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设计规划,并进行规划报建,后经江门市城乡规划局审批同意。2019年11月,开发公司自行委托的施工单位完成了该配电站安装调试,经供电部门按照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并投运送电。
2021年4月21日,江海供电局在收到徐女士的诉求时,第一时间实地勘察并走访了开发公司,及时答复了徐女士配电站的产权归属等情况。江海供电局后续也将继续协助做好电力专业技术方面的咨询工作。
摄影、采写:
南都珠中江产经工作室
记者 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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