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退役军人办实事解难题 协助老兵 申请司法救助渡难关

江门日报 2021-04-16 10:18

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全力为退役军人办好事、办实事。

文/江门日报见习记者/张舜同

通讯员/张志强

4月13日,鹤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退役军人申请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鹤山市人大、政协、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沙坪街道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及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讨论和评议。

据了解,2019年5月17日17时许,救助申请人易老兵(化名)正在工厂上班,其同事易某(被告人)为捉弄他,使用高压水枪对其身体脆弱部位进行喷射,造成易老兵受伤。经鉴定,易老兵的伤情达到重伤二级程度。2019年8月,鹤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易某提起公诉,同年9月2日,鹤山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就受伤后的两次入院治疗费用,易老兵已与被告人易某家属达成协议,由易某全部负责。但易老兵因为易某的“捉弄”,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其妻子也基本没有收入,夫妻二人的儿子还患有慢性肾脏病,每周需透析三次。2019年12月,易老兵因生活困难,向鹤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申请救助。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进行救助的过程中发现,易老兵不仅是一名退伍不褪色的优秀退伍军人,更是一名为集体利益着想的好党员。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该局在了解情况后,迅速联系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协助易老兵申请司法救助。

在此次听证会中,听证员在听取案件介绍和申请人最后陈述后,围绕该案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救助金额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评议和表决,形成听证评议意见。与会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提出的司法救助意见合法合理,可依法提供司法救助80328元。

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刘际宁表示,今后,该局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全力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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