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摩电整治“百日行动” 持续进行 一批危险驾驶摩托车“发烧友”栽了
江门日报讯(文/图记者/凌雪敏通讯员/郑锦春)不少人心中都有“车神”梦,跨上帅气有型的大功率摩托车,拧起油门,在路上享受“速度与激情”。然而,这电影、漫画中的场景走进现实后,带来的只有噪音干扰和安全风险。目前,在江门市摩电整治“百日行动”中,交警现场设卡检查和网络巡查相结合,坚决打击摩托车、电动车危险驾驶等行为。日前,便有一批罔顾道路安全的摩托车“发烧友”被交警部门教育惩处。
近段时间,一名摩托车“发烧友”为博人眼球,经常在短视频平台发一些严重超速驾驶、妨碍安全驾驶的视频,其中甚至有成群结队闯禁区,驾驶摩托车上江门大道行驶的视频,引起不少网友关注,对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发现该情况后,江门蓬江交警大队铁骑中队经研判和精准布控后,将视频中涉及的车队共8位车手全部查获。4月13日,民警依法传唤8名驾驶人到交警部门配合调查。经查,8名驾驶人均有摩托车驾驶证,所驾车辆均有牌证,属大功率摩托车,但未涉及非法改装。鉴于该批驾驶人的行为未对社会造成危害,执法民警对8名驾驶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此外,江门台山交警大队赤溪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4月1日18时16分,在国道G240路段,一辆二轮摩托车因超速行驶被抓拍,其车速竟达144公里/小时,超过限速数值80公里/小时的80%。民警于是依照程序通知车主到交警中队接受处理,车主雷某(男,22岁)对自己当时超速行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查,雷某于2020年12月14日考取了二轮摩托车驾驶资格,目前仍处于实习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台山交警对雷某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由于雷某的驾驶证尚在实习期间,台山交警依法注销了他的驾驶资格。
江门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任何漠视交规、心存侥幸的行为,都可能引发大事故最终害人又害己。广大驾驶人一定要知危险、会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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