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启动“村巷法官”项目 法院审执人员下沉村(居),提供多元化司法服务

江门日报 2021-04-12 08:30

江门日报讯(记者/林润开通讯员/楼慧琴)4月7日,新会区委政法委、新会区人民法院联合签署《新会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之“村巷法官”项目工作方案》,并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之村巷法官”项目动员部署会,正式启动“村巷法官”项目。

“村巷法官”项目是新会区政法系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打造平安新会的创新举措。根据项目动员部署会上签署的《关于推进“村巷法官”项目建设的工作机制》,“村巷法官”项目启动后,新会区人民法院144名审执人员将逐步与新会区各村(居)结对,定期进村(居)驻点,成为全区233个村(居)的“村巷法官”,为群众提供诉前调解、法律程序咨询以及普法宣传等多元化司法服务,实现司法服务到村到巷。

“村巷法官”项目实施期间,新会区将建立“一村一档”制度,联合司法人员、网格员、社工等力量,建立民事纠纷排查档案,对村(居)民事纠纷登记建档,记录矛盾起源、风险评估、处理措施、处置结果等内容。未来,村(居)内的民事纠纷,经所在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和解协议的,可申请“村巷法官”依法进行司法确认;无法达成协议的,“村巷法官”可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村巷法官"将成为人民调解员、驻村律师以外,基层司法服务力量的有力补充。法官直接来到家门口,村民足不出村就能获得专业的法律服务,更好地解决矛盾纠纷。”项目实施小组成员、新会区人民法院古井法庭副庭长陈晓建说道。

新会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叶永成表示,“村巷法官”项目是新会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区域治理现代化的一次生动实践和有益探索,希望各镇(街)协助法院落实“村巷法官”项目,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希望新会区人民法院建立健全“村巷法官”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推进项目稳步开展、深入推进,发挥好服务群众、调解矛盾的作用。

新会区人民法院院长刘振宇表示,“村巷法官”项目的启动,代表新会区法院定纷止争的司法职能延伸至诉前,将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化解纠纷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该院将完善机制建设,落实144名审执人员下沉对接233个行政村和社区的工作,确保司法服务触手可及。

新闻推荐

如何让英语课堂“活”起来?

只有不断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他们多参与一些积极有效、丰富多彩的课堂活动,才能最大限度地使他们快乐地获取知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