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装“刷脸门禁”既无必要也涉嫌违法
珠 江瞭望
无处不在的“刷脸”是否必要?近日,广东检察机关举行全省首场人脸识别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就江门一小区违规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案,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此,大家的共识是,小区装“刷脸门禁”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涉嫌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
从没哪个时代像今天一样,人们对高科技应用如此痴迷。刷脸技术远未称善,就被广泛应用到各种生活场景,介入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越来越多的小区和楼宇赶时髦,改造、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是否拥有这个系统甚至成为衡量一个小区是否便利、高档的重要参数之一。
对于小区刷脸出入,多数住户是无感的,只要方便,大多数人也并未提出反对,事实上很多人并未觉察到其中的风险。据央视报道,在“净网2020”行动中,深圳龙岗警方发现,有不法分子使用AI换脸技术,绕开多个社交服务平台或系统的人脸认证机制,为违法犯罪团伙提供虚假注册、刷脸支付等黑产服务。在此类犯罪中,不仅被盗脸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还可能因自己的人脸信息被用于洗钱、涉黑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卷入刑事案件,后果相当可怕。在今年的央视3·15晚会上,人脸识别滥用问题成为头条,揭露出来的问题令人触目惊心,涉事企业纷纷道歉并表示要整改。
其实,在居民小区人脸识别这个议题中,风险是双向的。就物管而言,在小区滥设刷脸系统一样有风险。比如,万一因为自身管理不善,导致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物管一样要担责。因为民法典第1034条明文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其中的“个人信息”,包括了自然人的“生物识别信息”,人脸信息便是其中之一。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若受害人能够证明自己的个人信息是从小区刷脸过程中泄露出去的,将物管告上法庭,可以说,物管必输无疑。
小区刷脸出入,高效是无疑的,如何才能兼顾住户的个人信息安全?首先,要进行必要性论证。事实上,小区完全没有必要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一些安装相关系统的小区其实只是物管为了方便自己管理。其次,要征得被搜集者同意。2017年实施的《网络安全法》提出:“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经被搜集者同意。”对于不同意者应该给予第二种解决方案,如刷卡出入。小区未经住房同意,单方面统一安装“刷脸门禁”,显然涉嫌违法。再次,即便有住户同意,物管也要强化个人信息管理,筑牢人脸信息防护网。◎连海平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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