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三年,新会检察院高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提前介入案件25宗 9人适用认罪认罚

南方日报 2021-03-25 04:10

春耕时节到来,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新了一批农村耕地,有意承包者可以登录系统参与公开投标。这一平台为农村“三资”增值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有力推动了乡村振兴。而开发此平台的初衷,与新会区人民检察院(下称“新会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关系密切。

“我们办理了梅阁村蒋某达等人涉黑案,发现村民存在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承办检察官介绍,为实现“以案促治”,他们向区自然资源局、沙堆镇政府发出了检察建议,推进对土地违法买卖和违法建设问题的整治。借助网上交易系统,梅阁市场完成了租赁经营权的竞拍,溢价率高达47.5%。得知村集体经济将获得增收,村民翠姑兴奋地表示:“我们个个拍晒手掌!”

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新会检察院立足职能,有力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落实提前介入、快捕快诉、认罪从宽制度,积极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行业清源”中的作用,有力推进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李霭莹林美甜

案件清结

依法批捕涉黑恶犯罪51件163人

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新会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51件163人,提起公诉33件184人。2020年11月前受理的涉黑恶案件已全部提起公诉,并全部一审获判。

在这些涉黑恶案件中,农村和金融领域犯罪尤为典型。例如,以蒋某达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在梅阁村一带,进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垄断当地猪肉市场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新会检察院依法起诉2件27人。

2018年,崖门检察室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察觉“套路贷”的“味道”,便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和区扫黑办。随后,新会检察院认真研究、准确把握有关刑事政策和法律规定,引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其后,该院依法起诉了以余某伟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9件36人。在办案过程中,该院多次与法院就“黑财”问题进行沟通,督促公安机关奔赴江西、杭州等地查封扣押嫌疑人房产11套、小车5辆,为后续财产刑的执行提供有力保障。

“伞网清除”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必然要求。为此,该院坚持把线索摸排贯穿提前介入、审查逮捕起诉、受理申诉全过程,深挖案件背后其他犯罪线索。通过对近五年来已办结案件进行大摸底、大排查,挖掘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线索,确保涉黑涉恶线索不遗漏。同时,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贴近人民群众的优势,鼓励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专项斗争以来,新会区检察院共发现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27条。

打建结合

健全完善机制提升办案质效

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新会检察院不断健全办案机制,提升办案质效。

在公安案件移送前,新会检察院涉黑恶案件专案小组已提前介入,参与指导侦查、召开案情分析会。基于与公安机关建立的协作配合机制,检察院发现案件线索时及时沟通,并对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提出建议,为案件准确定性打好基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提前介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25宗,与公安机关召开案情分析会30余次。

接案后,新会检察院专门为涉黑恶案件开辟了流转通道,对案件受理、批捕、起诉、提起公诉全流程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精准掌握专案的节点数据。同时,该院实行“捕诉合一”,由同一个办案单元负责同一案件各项审查工作,实现对所办案件全程参与、一跟到底,案件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在快捕快诉机制下,检察官严把案件质量关,加班加点快速办结涉黑恶案件,实现诉讼程序的高效运转。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制定详细的《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侦查取证,并定期跟踪案件捕后侦查情况,切实提高案件的侦办质量,促进案件在公诉环节准确起诉。

“我们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敦促涉黑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及早认罪。”在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上,新会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刑检部门受理的案件数大幅上升,办案压力剧增,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尤为重要。三年以来,9名涉恶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做好扫黑除恶的“后半篇文章”,新会检察院以办案为依托,不断深化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行业清源”。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该院针对黑恶势力犯罪反映出的监管漏洞,向有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0件,全部均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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