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可中途 参加医保一档

江门日报 2021-03-24 23:20

江门日报讯(记者/黎禹君)最近,市民杨先生到社保大厅咨询:“我上个月刚将户口从阳江转来江门,暂时未打算工作。现在能否买城乡医保?”

杨先生所说的城乡医保,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以下简称“医保一档”),每年的集中扣费期在上一年度10月至12月。2021年医保一档的集中扣费期已过,但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17〕47号)和《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江医保发〔2020〕85号)规定,杨先生的情况属于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可以中途参加医保一档。

另外,还有哪些情形符合中途参加医保一档的呢?据介绍,下列特定中途参保人员可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以城乡居民身份中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的全年缴费标准缴费:本市户籍和异地务工人员的新生儿;当年本市新入学(含幼儿园、托儿所)或转学(含幼儿园、托儿所)的非本市户籍在校生;当年本市户籍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含跨年按规定领取完失业保险金人员);当年本市户籍的职工退休人员(指未达到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最低累计缴费年限,且不选择继续同时参加医保一档和二档的人员);本市户籍的当年退伍军人、刑释人员和市外户籍新迁入人员;未参保的困难居民;当年申领江门市居住证的人员。

其中,新生儿中途参保需注意几点:2020年1月起,需持入户后的户口簿等资料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从出生次月1日起,6个月内参加医保一档的,自出生日起享受待遇(享受跨年待遇的需同时缴纳两年医保费);出生6个月后参加医保一档的,从参保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途参保人员需按规定的全年缴费标准进行缴费,2021年医保一档缴费标准为336元/人,参保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符合条件的群众,可带齐材料到属地基层服务机构办理医保一档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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