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民生优先稳住人心 智慧执行盘活企业
宏健医疗防护服生产线上的工人正在生产。受访者供图
去年春节,正值疫情期间,广东宏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东接连收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发展改革局的来电,希望公司转产医用防护服。然而,公司因为欠债被列入失信名单,无法与政府签订采购合同。
民生优先,盘活企业。江门两级法院组织当事多方召开了协调会,决定暂停对宏健医疗的信用惩戒。解除失信措施后,宏健医疗完成了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签订,以日产量1000件的速度,给奋战防疫一线的医护人员送去保护。
去年以来,江门法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涉民生、涉企业案件中不断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8045件,其中执行完毕率、结案平均用时等8项指标位列全省第一。
“不仅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还要让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触手可及。”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江门中院”)执行局局长黄潮新说,法院将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南方日报记者李霭莹
助防疫
为涉疫案件“开绿灯”
李东收到转产防护服的号召时,全市一家生产防护服的企业都没有,江门市中心医院作为新冠肺炎省级定点救治医院,一度发出了急需医用防护服等防护物资的倡议。宏健医疗主营医疗器械生产,具备二类医疗用品生产资质。李东答应了下来:“我们责无旁贷。”
2月1日,在多个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宏健医疗正式启动转产工作。350平方米的无菌车间准备完成,首批设备和10名工人到达,热封胶机、锁边机、裁切机等全套设备到位,热封胶带、拉链等原材料齐全……5天后的凌晨,第一套防护服生产完成,标志着江门防护服生产实现零的突破。
然而,正当宏健医疗准备与政府签订采购项目合同时,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挡住了去路。
“公司在早年背上了债务,2019年年产值同比翻了两番,偿债能力增强,正在与银行商量和解。”李东说,没想到疫情突如其来,这笔债务成为转产防护服的绊脚石。公司焦急联系了蓬江法院,希望解除失信措施。
2月25日下午,一场协调会在江门召开,法院、银行、宏健医疗、市发改局等多方参加。江门中院执行实施团队负责人罗志彬表示:“宏健医疗作为江门唯一一家生产防护服的企业,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解除失信措施后,公司可以完成政府采购项目,也有利于增加收益,提升偿债能力。”
最终,银行同意解除失信措施,蓬江法院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间暂停对宏健医疗的信用惩戒。一天后,新一批医用防护服投入到抗疫一线,有效缓解了全市医用物资紧缺的局面。罗志彬说:“这是一次多方共赢的执行。”
为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供应,江门两级法院在疫情期间开通了“防疫复工案件专用绿色通道”,优先对涉及生产医疗物资的企业案件进行办理,特事特办为防疫工作注入“加速度”。同时,江门法院转变执行理念,充分利用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化系统和信息网络技术条件,开展线上执行。
惠民生
坚持“三优先”原则
春节前,台山法院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执行行动,为72名工人追回被拖欠数月的工资款。
早前,公司陆续拖欠工人工资83万余元,经由劳动仲裁委裁决,该公司仍不履行仲裁决定,工人们只好向台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的“三优先”原则,台山法院执行局开启“绿色通道”加快办理。
去年8月,台山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为首批立案的41名工人追回欠薪44万元。然而,当法院收到第二批31名工人的执行申请时,公司已经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我们发现厂里还有一批生产设备和成品,卖了或许能凑到工资。”执行法官说,如果按司法拍卖流程处置这些物品,一来周期长,二来变现价值低,“对工人和公司都没有好处”。为此,执行法官在启动评估询价程序的基础上,采取柔性执行方式,敦促公司负责人在2天之内寻找买家。
很快,公司找到了买家,第二天资金就转到了法院的账户。到账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欠薪款全部发放至31名工人手中,该欠薪系列案顺利执结。
近年来,江门法院一直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将涉民生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三优先”,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执行效率。
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失信名单进行公布曝光,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进行通报,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同时充分借助政府部门的资源优势,多渠道解决涉民生案件。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活困难的案件,法院积极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对所有案件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江门中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团队负责人郭俊平介绍,在信息化管理平台上,繁案简案一目了然,为优先处理民生案件提供技术支撑。
在对下督办、分时分级督办等工作机制下,执行局指挥中心按照接收案件、网络及传统查控分析、约谈等21项44个关键节点的时限及要求,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实施案件进行台账式管理,形成闭环式可检测、全链条、多节点的流程管理系统。“案、人、事”全方位精细化管理,实现少量执行人员办理多数的简案。
去年1至10月,全市共清理超半年以上未结执行案件669件,结案平均用时67.36天,同比缩短18.28%。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28.53%,排名全省第三,实现三年以上未结案件清零。
暖企业
活用破产重整处置
最近,一封来自江门市建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感谢信,送到了江门中院执行局。
“出清"僵尸企业"时间紧、任务重,我们曾经很彷徨。”建业投资的负责人说,根据省、市国资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由建业投资主管的380户“僵尸企业”需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出清。
江门中院执行裁决团队负责人温友华说,通过破产程序让“僵尸企业”退出市场,可以打破执行不能的僵局,从而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开展“执转破”工作,切实构建“能够执行的依法执行,整体执行不能符合破产法定条件的依法破产”的良好局面,是人民法院遵循司法规律、完善司法工作机制、打通解决部分执行难问题“最后一公里”的现实需要。
为此,江门法院不断完善执转破工作机制,妥善审理“僵尸企业”出清案件,将保市场主体、稳就业、稳预期的目标落到实处。
去年3月,江门印发《江门市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方案》,法院与16个部门单位建立起常态化“僵尸企业”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依托发改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能,法院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面临的民生保障、财产接管、税收申报等各种困难和问题,合力提升破产审判效能。
“我们引导当事人通过重组、重整等方式化解债务危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温友华说,破产重整可以促进危困民营企业再建重生,完善企业市场化救治和退出机制,为取得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双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同时,江门中院深化“法院+管理人”良性互动机制,监督和指导江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进行破产管理人自治、业务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提升管理人履职能力。同时,出台《企业破产保障费用使用办法(试行)》,成立企业破产保障费用审批小组,将破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制度保障破产案件管理人和破产程序运行的必要费用。
数据显示,2020年,江门全市法院受理“执转破”案件17件,消化执行案件269件,受理“僵尸企业”共计296户。建业投资在感谢信中写道:“面对巨大的出清数量和难度,贵院迎难而上,依法依规及时受理全部司法出清申请,使公司能在年底前全面完成任务。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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