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获评“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广州日报 2021-03-24 10:52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黄文生通讯员黄婧)记者昨天从江门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经广东省食安委综合评估,江门市以综合得分94.03分通过评价验收,排在四个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首位,正式被命名为第二批“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记者了解到,2017年2月,江门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试点城市;2017年12月,主城区正式启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2018年12月,创建区域由三区扩大到三区四市,食品安全治理进入全民共建共治新阶段;2020年10月,广东省食安委委托第三方对江门市创建工作进行评价验收。三年多以来,江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稳步提高,食品产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如期达到试点创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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