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办理离婚,需双方前往登记处两次 1月553对夫妻进入“冷静期”
新华社发
□江门日报记者/朱磊磊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开始施行,与之同时实施的还有离婚冷静期制度,在此前,有关30天离婚冷静期的讨论频上网络各大平台热搜,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如今离婚冷静期在江门市实施1个月,那么,离婚流程有什么变化?江门市的情况如何?离婚冷静期对于夫妻处理婚姻状况有何帮助?对此,记者进行了探访。
1月553对夫妻申请离婚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在民法典实施后,江门市离婚登记程序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在以往的程序上增加了“冷静期”“审查”两个环节,目前的申请程序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的,应持有效证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书》,核对相关证件材料无误后,工作人员将发给双方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进入为期30日的冷静期。
“不同于以往当天办理手续就能顺利离婚,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成功办理离婚,需双方前往登记处两次。”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房江骅介绍,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办理离婚需要的时间更长,夫妻双方第一次去申请、第二次去进行审查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冷静期”是自婚姻登记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其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其间的最后一日。同样,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30天也是自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其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其间的最后一日。
此外,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1月份,江门市共有553对办理离婚申请的夫妻进入“冷静期”。房江骅表示,由于离婚冷静期的实施,不少因为一时冲动想离婚的夫妻则更加慎重,考量更多,而至于能否达到降低离婚率的目的,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考证。
“离婚冷静期才刚刚实施,从2月份开始,整个离婚登记业务量会有重叠,既有过了冷静期来办理离婚的,也有来填写离婚申请的,人数应该会有所增加。”房江骅说。
利用“冷静期”做好沟通
对于离婚冷静期,有人认为这给冲动离婚行为设置了缓冲,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但也有人担忧,这是否会让离婚"难度"增大,给婚姻弱势一方造成更大伤害。对此,从事多年婚姻家庭辅导教育社会工作的晴海天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总干事聂慧认为,30天的离婚冷静期并不是枷锁,不违背“离婚自由”原则,而是为了预防在协议离婚中出现的冲动。
“离婚冷静期给很多冲动、草率离婚的夫妻一个缓冲的时间,从而正确审视并谨慎对待自己的婚姻。”聂慧告诉记者,在她们办理的离婚登记中,冲动型、轻率型离婚不在少数,这些夫妻其实都没有真正想清楚,很多都只是一时赌气。“一时冲动后,有的会吸取教训后重归于好,但有的家庭就真的散了,也有的在离婚复婚中反复折腾,从而让伤害更深。”聂慧感慨道。
对于离婚双方应该如何利用好这30天冷静期,聂慧认为,首先两人要平复个人情绪,再建立两人的良性沟通,“缔结婚姻需慎重考虑多方面因素,而成立家庭后,更要能够互相尊重信任包容,共同经营婚姻关系。即使婚姻出现问题,也应尽量冷静理性思考,做出合理选择。”聂慧表示,在30天冷静期内,双方除了冷静沟通外,还可以选择寻找专业婚姻咨询与辅导的方法,找到家庭问题所在,进一步改善婚姻关系,维系家庭和谐稳定。
针对不少市民担心因家暴等原因而离婚的,30天的冷静期会不会适得其反,给弱势的一方带来更大伤害?聂慧表示,离婚冷静期仅适用到民政部门申请的协议离婚,在遭遇家庭暴力、遗弃等双方达不成离婚一致意见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选择到法院诉讼离婚。
“离婚冷静期更像是婚姻的一个"缓冲带",给冲动离婚"降温",也希望更多的夫妻能真正明白结婚的意义,不要冲动离婚,遇事都给彼此一个台阶下,共同为婚姻关系的持久尽职尽责。”聂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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