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出台博士和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在站博士后每人每年补贴20万元
毕业于清华大学的胡杨博士 图/江门市人社局
羊城晚报记者陈卓栋通讯员李伟良谭耀广
记者25日从江门市人社局获悉,近日,《江门市博士和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印发。《管理办法》主要通过规范科研平台管理、提高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明确各项扶持政策等措施,以加快博士和博士后人员引育,更好地实现博士和博士后人员“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服务好”。
江门市人社局相关领导介绍,《管理办法》坚持“政府扶持、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场配置、协同服务”的原则,旨在通过建章立制对江门市博士和博士后相关工作进行规范管理,构建博士和博士后集聚生态圈,进一步加大引才育才力度,完善国家、省、市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升企事业单位科研、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加大补贴扶持力度
记者了解到,《管理办法》规范了市级层面对博士和博士后科研平台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包括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和分工,明确科研平台的建立,以及评估要求和奖励机制,促进建站质量提升;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博士和博士后科研平台引才育才,明确博士和博士后科研平台撤销建站资格等退出机制,促进良性循环;明确建站单位在建站前、中、后三个过程中应当开展的工作以及备存的相关资料。
《管理办法》也提出了进一步加大补贴扶持政策的力度。据悉,该办法进一步提高了江门市相关博士后科研平台的在站博士后的生活补贴,从原来的每人每年15万元增加到每人每年20万元,最长可享受两年,并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和博士后科技项目,予以立项和重点扶持。
除了加大补贴外,《管理办法》也进一步完善博士和博士后保障措施。根据《管理办法》,博士和博士后人员可由建站单位安排住宿或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其父母、配偶及子女可随其迁移入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按当地人才政策有关规定优先安排。博士和博士后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参加各项人才活动,共享高校文献、检测平台资源。
另一方面,《管理办法》也加强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补贴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建站单位应完善资金使用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专项资金更有效地用在博士和博士后的科研项目方面。
当前江门在职博士近800人
江门市人社局数据显示,自2000年以来,江门已累计引进在站博士后120人、博士约1000人,当前在职博士近800人。特别是“十三五”期间,江门市博士和博士后工作发展较快,全市年均新引进博士和博士后约100人。数据显示,2016年年初,江门仅有博士后科研平台33家和在站博士后5人;而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博士博士后科研平台上升至110家,是2016年的3.3倍,在站博士后上升至92人,是2016年的18.4倍;共有28名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特别资助,13名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江门市人社局相关领导认为,《管理办法》为江门市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规范博士和博士后工作管理进一步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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