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检察院实质性化解 快餐店与环保部门的行政争议 分期缴罚款老板松了一口气
□江门日报记者/朱仑通讯员/黄淑琼
昨日,记者从江海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近日成功促成涉案民营企业的经营者黎某与行政机关就缴纳行政处罚罚款达成和解,实质性化解了双方的行政争议。这既有利于法院解决“执行难”,也有利于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
快餐店被处罚,罚款一直未缴纳
2018年,黎某位于江海区的某烧味快餐店因未按规定设置油烟净化设施,被江海区环保部门依法作出了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由于黎某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去年7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向江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经依法立案执行且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法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依职权办理本案过程中,江海区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主动到被执行人黎某经营的快餐店了解情况。黎某认为其快餐店所出售的烧味均是制作完成后才运送到店内,经营期间并没有产生油烟,不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其坚持认为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当,但又因自己缺乏法律知识,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就忘了这事,因此没有及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检察官释法说理,当事人接受处罚
经认真研究案卷材料、法律条文及向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了解本案详细情况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该行政处罚并无违法或不合理。检察官从法律依据、执法程序等多方面耐心向黎某释法说理,最终使其心服口服地接受处罚。
黎某表示,其快餐店受今年疫情影响经营相当困难,而且资金短缺,实在无法一次性缴纳罚款。对此,承办检察官向黎某解释,其并不符合法定申请减免罚款的条件,并积极引导其以和解的方式分期缴纳罚款。同时,检察官主动向市生态环境局说明黎某已经及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以及在疫情影响下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现实困境。
签署和解协议,分期缴纳罚款
经多次沟通,双方对于如何缴纳罚款的细节问题达成共识,并于11月25日签署和解协议。黎某随即主动先缴纳了一部分罚款,剩余的再按6个月的期限分期缴纳直至履行完毕。黎某的经济压力大大缓解了,终于松了一口气。
“分期缴纳罚款,变的不只是时限。”本次行政争议的成功化解,是江海区检察院深入推进“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的有益探索与实践,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注重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理念。在保证法律刚性的同时,江海区检察院将司法的柔性和灵活性融入办案过程中,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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