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拟出台新政鼓励新投资及增资扩产 新项目最高可获 千万元奖励
记者从江门市商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江门市稳投资若干工作措施(2020—2022年)》,该局近期拟制订新政,加大新投资和增资扩产激励。其中,新投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最高有望获得1000万元奖励,加快开工建设的产业项目则最高有望获得50万元奖励。目前,相关奖励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新政共分为两部分内容,分别为鼓励新投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和鼓励产业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其中,申请新投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奖励的企业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在江门市范围内办理市场监管、税务登记,依法经营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是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引进(含增资扩产)项目,且该项目为《江门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三是自项目签订投资合同之日起,3年以内(含第3年),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亿元(含2亿元)以上,并承诺3年内实际到位固定资产投入可达到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即可提前获得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再投资等。
在鼓励产业项目加快开工建设方面,江门提出将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一是在江门市范围内办理市场监管、税务登记,依法经营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是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引进(含增资扩产)投资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项目并开工建设;三是企业所投资的项目为制造业、工业地产、能源、科创平台(孵化器)、物流、文旅类项目,含产业配套项目,政府投资项目除外。
至于奖励标准,新政将按照今年上半年引进项目、下半年引进项目,给予不同的奖励额度。其中,上半年引进项目将按2020年7月至12月期间实际到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分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实际到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1亿元(含5000万元)的,给予15万元奖励;实际到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给予40万元奖励。
至于下半年引进的项目,江门将按项目今年7月至12月实际到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分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实际到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5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给予5万元奖励;实际到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1亿元(含5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实际到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南方日报记者董有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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