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利益驱使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一男子被当场抓获

江门日报 2020-12-04 08:42

江门日报讯(见习记者/易荣添)近日,鹤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破获一宗非法狩猎案,抓获涉非法狩猎罪嫌疑人吴某成(男,45岁,新会区大泽镇人)。

据悉,11月22日19时许,吴某成驱车来到鹤山市双合镇泗合村委会路口附近捕猎野生动物,被民警当场抓获。警方当场收缴作案工具等一批、被猎野生动物6只,包括疑似翠鸟3只、疑似水鸡1只、疑似灰鹭2只,均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经查,吴某成在新会区经营活鱼摊档,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触到野生动物贩卖,并从中获利。此后,吴某成一发不可收拾。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地明令全面禁止非法捕猎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吴某成受利益驱使,罔顾政府关于严禁捕猎、贩售野生动物的要求,顶风作案,于今年4月到10月期间,多次到双合镇泗合村委会附近的农田进行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等违法活动。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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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鹤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深入开展“飓风2020”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侦查力度,共查处涉野生动物案件21宗,其中刑事案件18宗,破案18宗,依法处理犯罪人员24人,依法收缴各类野生动物489头(只),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一直以来,公安机关都重视打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2018年,江门市全域已被列为禁猎区。在禁猎区内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属非法狩猎,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等处罚。希望各位市民拒食野味,切莫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如看到有人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食用野生动物,或者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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