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教育劝导和查处整治

江门日报 2020-12-03 08:30

交警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驾驶人进行教育。

文/图江门日报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陈雪芬

12月1日下午4时许,一位市民骑着共享单车风一般地驶过汇悦大融城前十字路口的斑马线,被正在执法的交警逮个正着,该市民被交警拦下教育。

从12月1日起,江门市在蓬江、江海、新会三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公安机关300多名警力在三区重要路口设置卡哨,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教育劝导和查处整治工作。行动首日,公安机关查处交通违法非机动车106辆,教育交通违法行人927人。下一步,公安机关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行人将依法进行处罚。

确保道路交通环境安全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交通秩序整治和停车秩序整治两个方面同时进行,确保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有序。

行动首日,记者先后来到汇悦城岗、迎宾岗进行走访,见到大部分市民都能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但是过马路的骑行者,有少数没有下车推行。行动伊始,汇悦城岗就有数位市民因为过马路没有下车推行而被交警拦下教育。一位阿姨骑电动车过马路被拦下教育后说:“以后过马路不会再骑了。”

外地市民小孔经汇悦大融城一带办事,骑着共享单车到了机动车道上,被交警当场拦下。他向交警提出疑问:“骑单车也得被教育吗?”“即使是非机动车,也得遵守交通法规。”现场执法交警向其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教育小孔,以后骑车得走非机动车道。最后小孔心服口服,下车推行离去。

江门蓬江交警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梁志华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的,都将处以50元罚款。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不走人行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应处以10元罚款。行动首日,公安机关重点劝导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未来或将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据统计,12月1日行动首日,公安机关在三区共开展交通劝导553次,教育交通违法行人927人,查处交通违法非机动车106辆,教育非机动车驾驶人251人。目前,公安机关对行人交通违法实行“先教育,后处罚”措施,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行人依法进行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需要全体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行人、非机动车是道路交通中的两个大群体,也是道路交通中防护最薄弱的两个群体,应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才能在交通活动中保证自身的安全。

据悉,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交警部门还将联合有关部门,推动文明交通劝导、规范摩托车专用道管理、加强交通设施维护、增加停车位施划、推进“顺向停车”等工作,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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