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车祸遇难,一家陷入困境,江海区检察院主动伸援手 申请人获国家司法救助金4.7万元
江门日报讯(记者/朱仑通讯员/黄双)11月17日下午,江海区检察院向申请人梁某某、黄某某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4.7万元。梁某某非常感激,连说“谢谢检察机关”,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2018年9月29日晚上,申请人梁某某的妻子陆某在回家途中,被带某驾驶的摩托车撞上,导致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同年10月19日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带某弃车逃逸,一年后被抓获归案并判刑。在抢救陆某的20多天里,申请人梁某某一家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负债79000多元。这对于一个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而且被害人陆某家中还有一个年逾八旬的老母亲黄某某需要赡养。
案发后,申请人梁某某一家曾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令肇事司机带某赔偿被害人家属1104820元。判决生效后,肇事司机带某未给予任何经济上的赔偿,甚至连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说过。
在被害人家属陷入绝望之际,办案人员主动联系被害人家属,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受理申请后,办案人员立即深入申请人梁某某家中调查情况,并与辖区村委会联系沟通。在10天内,江海区检察院依法作出给予申请人梁某某、黄某某司法救助金4.7万元的决定。
办案人员了解到,申请人梁某某因妻子突遭横祸,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打击,无心经营家中承包的鱼塘。再加上受疫情影响,导致鱼塘亏本,身体状况也越来越糟糕,小腿脊髓炎经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后仍不见好转,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顿之中。办案人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积极主动与梁某多次沟通,鼓励其重拾生活信心,尽快走出阴霾。
接下来,办案人员将会继续加强与辖区村委会的沟通联系,让他们多关心梁某某,让其能尽快振作起来,回归正常的生活。
新闻推荐
几名男子爬上梯子,将老人托起。郭永乐摄在众街坊和民警的帮助下,老人终于脱困。郭永乐摄江门日报讯(记者/郭永乐张华炽)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