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启动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
江门日报讯(文/图记者/林立竣通讯员/江晓峰)昨天上午,江门市在新会潭江边上举行江门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启动仪式,至年底持续开展行动,齐心协力加强海洋倾废、海砂开采、航道疏浚、海洋工程建设等执法监管;强化入海排污口监管;加强陆源污染、海岸工程污染损害案件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
潭江边上,执法船笛声高鸣。市生态环境局、省渔政总队江门支队、江门海事局、江门海警局负责人通过本次启动仪式,共同宣告2020年江门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正式开启。
据了解,这次2020年江门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是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针对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一次多部门合作的重大行动,制定有《2020年江门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具体行动计划》,并成立领导小组,下设5个行动小组,分为海上行动组、陆上行动组、技术支持组、统筹协调组、信息宣传组。海上联合行动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将按各自职责负责组织行动,加强陆源污染、海岸工程污染损害案件的查处工作;严格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监管,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单位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情况;严厉查处违法倾倒废弃物行为,从严打击生活垃圾海上处置违法行为;对“海漂垃圾”进行监视监控,发现异常及时溯源排查;严格管控船舶污染物排放,防范石油类等危险品船舶运输发生海上污染事故。
今年是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战决胜之年,是实施“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考核之年。在省的52个海洋国考点位中,江门市有上下川岛海域和镇海湾海域2个点位,2020年上半年,上下川岛海域海水水质达到二类海水水质目标要求,而镇海湾海域水质与二类海水水质的目标要求仍有差距,必须通过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和近岸海域跨区域联防共治机制,强化陆海统筹、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形成强大合力抓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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