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补偿引不满 诉调对接化解纠纷
□江门日报记者林立竣
通讯员孟庆雷
调解背景
江海区礼乐街道某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前期将31亩责任田分租给14名村民,后承包地被征用,但村民认为补偿款太低,不愿交回责任田。当事双方在青苗补偿方面意见分歧太大,纷纷到礼乐司法所(礼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现场
调解员接到调解申请后,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立即深入合作社了解案件详情,实地到需要青苗补偿的责任田了解情况,随后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各位村民,我们会根据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补偿实施方案规定的青苗补偿款价格给你们补偿,按照你们的耕地亩数,各自可以算一下你们得到的补偿金额,如果觉得可以,就签订调解协议吧。”礼乐街道某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法定代表人陆某一开始就表明了经联社的意见。
村民相互商讨了一下,立马有反对声音出现。“不行不行,我家的耕地刚种下青苗没多久,刚长没多久就要拔掉,我的损失谁赔偿啊?”陈明生(化名)激动地说。
“对啊,我的瓜果都长起来了,眼见就要成熟了,你们现在收地,我的瓜果就全部要扔掉了。”陈四水(化名)也表示不能接受。另外还有4名村民的责任田是与亲戚合种的,表示需要回去商议后才决定是否签字。
看到调解进度一再停滞不前,各方意见不一,调解员决定对当事人分批进行调解。他先跟意见比较小的5名村民说:“责任田的回收,其实对村和你们都是好的,村发展起来了,你们不也跟着富裕了吗?而且这个青苗补偿款的价格也不低,经联社也同意签订调解协议后短时间内就会把补偿款给你们,绝不拖账的。”在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讲解和耐心答疑下,5名村民表示同意签订调解协议。
4天后又有7名村民同意签订调解协议,其余2名村民仍认为补偿款金额过低,不同意交回土地。调解员决定改变方式,采取走访的形式与村民聊聊近况,拉拉家常,讲解政府征地规划以及相关补偿政策,分析利弊后再进行调解。2名村民最终被调解员诚意感动,同意交回土地,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为防止在具体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申请司法确认相关事项,以及江海区司法局、区法院关于申请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便民措施。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对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调解员随即联系江海区人民法院,整理相关材料,协助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
因该案调解人数众多且住得比较偏远,经与江海区人民法院协调,决定通过区法院诉讼服务网上在线司法确认平台实现远程办理。江海区人民法院调解室的工作人员通过在线司法确认平台与调解员进行视频连线,对上传的调解协议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承办法官电话询问双方当事人,确认无异议后,随即进行线上司法确认并出具裁定书。线上办理司法确认的第二天,区法院向申请人直接送达经过司法确认的民事裁定书。村民接到裁定书后,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无偿、便民、暖心的司法服务点赞。
调解员档案
陈长根,现任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礼乐司法所所长、长根调解室负责人、礼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其常年扎根基层,运用丰富的调解经验积极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经他排查调处的各类矛盾纠纷和案件近千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其十年如一日,尽心尽力为基层调解工作服务,得到群众的肯定。
调解员提醒
因征地补偿引发的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情绪大多都异常激烈,群众对于这个问题非常敏感,双方当事人应在政府征地规划以及相关补偿政策的基础上妥善处理,避免因征地补偿引发的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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