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拆违法占用海域蚝排 保障渔港进出航道航行安全

江门日报 2020-08-27 07:55

江门日报讯(记者/陈方欢)昨日,台山市对广海渔港进出海航道违法养殖用海开展依法清理拆除专项行动。经初步核定,需清拆的蚝类养殖海域面积约200亩,预计8月30日前完成航道清理整治工作,保障渔港进出航道航行安全。

广海镇是台山渔业重镇,海岸线达21公里,咸淡水养殖面积达3万亩,拥有机动渔船292艘、自用船66艘,出海渔民达2080人。近年来,因海产品市场需求增长,贝类养殖兴起,违法占用海域养蚝的现象不断出现。有渔民反映,不少周边群众和外地人到附近海域非法使用蚝排和蚝柱养殖大蚝,这些蚝排和蚝柱有的搭建在航道上,有的摆放在较深海域即村民下网捕捞的地方。密密麻麻的蚝排给村民开船出海带来严重隐患,尤其是晚上出去捕鱼时,渔船常常被堵住,螺旋桨也经常搅到蚝排上的绳子,稍有不慎,便会危及生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占用使用沿岸海域滩涂,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进行水产养殖,要办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未经批准或超过使用权期的,属非法占用海域行为。

通过前期航拍测量和调查摸底,早前,台山市制定印发了《台山市加快推进违法养殖用海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年内对广海渔港及其周边的海龙湾码头的进出航道,广海湾惰性物料处置工程A、B、C区,大襟岛北湾等阻碍航道、影响公共安全和大项目建设,以及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违法养殖用海设施进行依法拆除。

从7月起,台山市有关部门和广海镇提前谋划,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进村入户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广大渔民群众宣传“海域国有、依法用海、用海有偿”等法律法规,改变渔民群众传统用海观念,积极争取群众、养殖户的理解支持。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和广海镇联合发布依法拆除违法养殖用海设施的通告,动员养殖户限期自行清理拆除广海渔港航道范围内的养殖设施。据了解,广海渔港进出航道约有3000亩违法占用海域的蚝排、浮球,在各级干部的宣传动员下,各养殖户在清理行动前已自行清理、拆除违法养殖设施约2800亩,余下需清拆的蚝排7组约200亩。

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此次行动共出动180多名工作人员、6艘执法船、2艘工作船,在确保作业区域安全可控的情况下,依法对违法养殖设施进行清理整治。

下一步,台山市将按照《方案》要求,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强养殖用海执法管理,逐步建立依法、有序、有偿的海域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台山海域综合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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