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区开展机动车规范停放专项行动 全面要求机动车按标识同向停放

南方日报 2020-08-11 05:53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泳渝)近日,《江门市区开展机动车按标识方向规范停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印发,明确今年7月至12月,江门市区开展“机动车按停车泊位标识方向规范停放”专项行动。

《方案》提出,通过加强停车泊位设置、停车泊位导向标识施划、规范停车引导和管理等工作,推动市区机动车按标识方向同向停放,力争在9月底前,市区首批八类重点场所基本实现机动车按标识方向同向停放、顺向停放。

对此,有关部门将分批开展机动车停车泊位导向标识施划、规范停车引导和管理工作,对路面机动车(含摩托车)停车泊位,做到能划尽划。

江门市将对首批八类重点场所开展停车导向标识施划:市区主街道及其他街道区域的主次干道、主要商业大街和单向通行道路的停车位,中型以上公园广场、景点景区、文体场馆地面停车位(场),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中型以上餐饮单位、酒店地面停车位(场),教育机构地面停车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地面停车位(场),镇(街道)示范街路停车位,新、旧社区路面停车位,其他文明城市创建重点点位停车位(场)。

根据《方案》,8月15日前,江门市将对上述八类的停车位、停车场进行调查摸底,结合道路、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施划范围,并完成施划工作。在8月至9月间,集中宣传,引导规范。国庆节前,实现市区机动车基本“按标识方向停车”,停车乱象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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