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重组声势渐起 11家农商行入股获批

北京商报 2020-08-06 16:22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吴限

农商行被同业投资入股正渐成频繁之势。8月5日,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十余家农商行间合并或入股参股交易获得监管批准,还有多家农商行处于筹备阶段。分析人士指出,通过引入先进的农商行有助于解决小型农商行的风险问题,又有助于先进农商行实现跨地域发展。不过,合并重组并非简单的“1+1”,能否真正发挥作用面临着挑战。

11起农商行“抱团”获批

农商行之间股权投资再添新案例。福建银保监局8月3日发布批复称,同意筹建福建邵武农商行及其筹建工作方案。同时,同意福清汇通农商行、平潭农商行分别参股福建邵武农商行2000万股,占福建邵武农商行股本总额比例均为6.73%。

资料显示,福清汇通农商行成立于2011年12月,前身为福清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7年11月登陆新三板市场,目前注册资本为15.63亿元。平潭农商行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5.09亿元。

无独有偶,最近两周内,还有多家农商行被同业合并或参股。7月27日,陕西银保监局发布公告称,同意陕西榆林榆阳农商行、陕西横山农商行以新设合并的方式发起设立陕西榆林农商行,新行承继原来银行的债权、债务。隔日,广东银保监局批复称,同意广东台山农商行参股广东阳春农商行,投资金额3694.86万元。

上市农商行也在谋划入股。7月28日,江苏银保监局正式批复徐州农商行筹建,该行由徐州淮海农商行、徐州铜山农商行和徐州彭城农商行新设合并而成。其中,无锡农商行和江阴农商行两家上市农商行也是发起人之一,预计分别持有徐州农商行总股本的10.95%、4.73%。

从全国范围来看,农商行之间的投资情况也愈演愈烈。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初至8月5日,已有至少11起农商行合并重组或参股入股事件获得监管批准,此外,还有多起农商行合并投资事宜在筹划中,比如河南省三门峡市委、市政府5月15日发布文件称,合并三门峡湖滨农商行、三门峡陕州农商行,组建市级农商行。常熟农商行6月初宣布,拟出资10.5亿元认购江苏镇江农商行非公开发行股份5亿股。

对于出资筹办徐州农商行,江阴农商行方面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通过参股是为落实普惠金融战略,更好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强化区域协同效应,提升社会影响力。同时,北京商报记者也尝试联系其他多家银行,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缘何入股

在分析人士看来,农商行之间合并或入股来源于增强抗风险能力的诉求。众所周知,农商行脱胎于农信社,普遍存在着先天素质不高、抵御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在经济下行压力叠加疫情冲击下,部分农商行受到冲击,资产质量承受着压力。

银保监会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一季度末,农商行不良贷款率为4.09%,远高于银行业平均1.91%的不良率水平。并且,由于疫情对不良资产的反映有一定时滞,业内普遍预计今后一段时期不良贷款会陆续呈现和上升。

而银行间的合并重组是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的一种手段。民银智库民营企业研究团队负责人徐继峰认为,近年来,中小银行得到了快速发展,但随着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中小银行存在的经营不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潜在风险等问题逐渐暴露,对金融业和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等。通过对中小银行进行合并重组,可以增强银行的风险抵御能力,有效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

合并重组的背后也有监管政策的鼓励支持。今年4月,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表示,当前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有一些中小银行历史上也积累了一些问题,比如内控不完善、公司治理不到位,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对于这样少量的机构,我们还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行一策,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比如直接注资重组、同业收购合并、设立过桥银行、引进新的战投等,加快改革重组”。

事实上,农商行之间互相投资早有先例,最有名的来自于上市农商行。比如,在拟入股江苏镇江农商行之前,常熟农商行已参股了江苏宝应农商行、武汉农商行、连云港东方农商行、江苏泰兴农商行、天津农商行和江苏如东农商行等6家农商行。无锡农商行此前也入股了江苏淮安农商行和江苏东海农商行。

如何实现“1+1>2”?

分析人士指出,农商行通过合并或入股可以提升自身能力,增强竞争优势,同时也为经营良好的农商行打开异地扩张空间,预计未来农商行间的合并重组趋势将更加明显。不过,这并非简单的“1+1”计算题,如何实现“1+1>2”才是参股、重组的意义所在。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表示,中小银行通过市场化的兼并重组,有助于理顺股权混乱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有效化解金融风险,扩大银行资产规模。由于地方法人银行在区域经营、风险识别等方面具有优势,部分实力、经营能力相对强的农商行通过跨区域入股,有助于拓展异地业务空间、产生一定协同效应。

在徐继峰看来,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今年中小银行的改革重组力度会比较大,预计农商行间相互入股、合并的情况还会发生,特别是一些经营不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风险抵御能力弱的中小银行,都会存在合并重组的可能性。

虽然农商行之间入股是双赢的选择,但是互相入股合作后,能否真正做到“1+1>2”还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徐继峰认为,中小银行间的合并重组要注意融合,不仅仅是规模上变大了,要从注重发展质量入手,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以更加稳健的理念进行经营。同时合并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不是利用行政手段强行合并。

同时,农商行间的互相投资行为可能也面临着监管的挑战。央行研究局局长王信此前表示,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影响,一些地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下降,疫情的冲击更加剧了不良贷款上升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在缺乏足够财力的情况下,为了处置风险,简单化地“并大堆”,搞“拉郎配”,试图借助好的农信社来解决差的农信社的风险。“这样做可能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例如破坏金融机构体系的完整性,立足本土、小而精的农信社受到打击,出现越来越多大型农村金融机构,转而追求大项目、大客户和跨区经营,不利于农信社下沉重心进行更好的‘三农’和小微金融服务。”王信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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