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借力扫黑除恶打击水利违建 水库管理范围内违建涉事企业被罚18万

南方日报 2020-07-07 05:01

南方日报讯(记者/郑琦)江门一企业在某水库管理范围内,违法修建板房等建(构)筑物和在库尾围库造地。经新会区水利局调查核实,该公司被罚款18万元,并被要求限期拆除违法修建的建(构)筑物和清理围库造地的泥土,恢复水库原貌。

这是近期发生在新会区罗坑镇东坑水库的一个案例。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门市各级水利部门借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把“利剑”,解决了水利行业的一些“硬骨头”“老大难”问题。

涉事企业不仅违建还围库造地

去年3月,新会区水利局接到罗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反映,江门市某农场有限公司在罗坑镇东坑水库管理范围内违法修建板房等建(构)筑物和在库尾围库造地。随后,该局执法人员前往东坑水库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当事人存在在水库管理范围内违法修建建(构)筑物和围库造地等违法行为。

据新会区水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自2016年7月起,先后侵占东坑水库周边水利用地违法建设餐厅和修建钢结构板房共计14间,分别侵占水利用地面积约98.8平方米和侵占水库库面面积约1008平方米。此外,该公司还自2017年9月起,利用水库的淤泥和周边山体滑坡的泥土推填至库尾鱼塘,将约9570平方米的库面变为平地。

为此,新会区水利局要求该公司在去年4月29日前限期完成整改。由于该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新会区水利局于同年7月对该公司合计处予人民币18万元罚款,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修建的建(构)筑物和清理围库造地的泥土,恢复水库原貌。

最后,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履行了新会区水利局作出的处罚决定。

检察院与水利局合力堵塞监管漏洞

上述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土地资源的价值也水涨船高,非法侵占河道、侵占水利用地、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非法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少数单位和个人更是无视水法律法规,将河道、滩涂、水库等水工程设施的水利用地霸为己有。“通过查处该案,彰显了水利部门善于执法、敢于亮出水法律法规这把利剑,有效维护了水法律法规的尊严。”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安全和运行,违法情节严重,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违法情节特别严重。“故本案最终按从重作出处罚决定,合情合理合法。”该负责人表示。

此外,建立健全“三书一函”接收办理机制也是本案的一大亮点。立案后,新会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新会区水利局尽快查处东坑水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围库造地行为。新会区水利局抓紧对该案进行查处,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新会区检察院,及时堵塞行业了监管漏洞,积极推进社会治理齐抓共管格局的创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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