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 公安交管业务全面恢复

江门日报 2020-07-01 07:48

江门日报讯(记者/董国庆通讯员/江交宣)记者昨日从市交管部门获悉,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疫情期间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逾期未办不予注销等“延期办”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政策于6月30日停止执行,将从7月份全面恢复公安交管业务工作。

关于延期办理注销业务:自7月1日起,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未按规定审验、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等的,不再延长换证、审验、报废等期限,要按规定办理注销、降级换证等业务。

关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自7月1日起,新取得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将不再延长,已取得的将统一延长6个月有效期。

关于保留原号牌号码期限:对1月23日至6月30日期间,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将统一延长6个月保留期限。

关于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自7月1日起,对驾驶人申请满分教育的不再延长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6月30日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的,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统一延长至9月30日。

关于期满换证容缺办理:对已适用“容缺办”政策的驾驶人,务必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补交身体条件证明。

新闻推荐

江门供电局优化营商环境,勇当高质量发展“顶梁柱” 今年日供电量提前破1亿千瓦时

日前,笔者从南方电网广东江门供电局获悉,今年以来,江门日供电量于6月22日首次破1亿千瓦时,达1.01695亿千瓦时,比去年提前25天...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