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加大对博士人才政策扶持力度 集聚高层次人才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江门日报 2020-06-12 07:42

江门日报讯(记者/罗霈通讯员/莫宜霖袁明明)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助推“1+3”产业平台载体建设,近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和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集聚博士和博士后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

在江门人才强市“新四十条”的基础上,《措施》细化了博士引进、平台创新、人才创业、人才服务、激励机制等5个方面的配套支持方案,补贴项目涵盖博士人才最关心关注的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创新创业支持、子女入学和配偶就业等多个方面。

“加码”补贴吸引人才

作为江门市中心城区,蓬江区一直加快构建“三区并进”区域发展新格局,集聚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针对积极引进高质量人才,《措施》在现有政策上升级“加码”,加大对博士人才的政策扶持力度,使蓬江区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

在江门人才强市“新四十条”基础上,《措施》提高了涉及博士和博士后人才补贴项目的资助标准,在蓬江区内购房,博士可享受的购房补贴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博士后可享受的购房补贴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在市政策的基础上均提高5万元;举荐人才补贴提高了1万元。

为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措施》瞄准企事业单位建设博士后科研创新平台,加大平台建设补贴力度,助力企业释放创新活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建站单位补贴提高了10万元;对年度评估为优秀档次的建站单位,再给予5万元的评优奖补。同时,招收新进站博士后的建站单位,根据项目开展情况,最高可再享受1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

为人才创业减负降压

为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发展活力,扩大有效需求,《措施》为来蓬江创业的博士人才设立创业补贴,缓解博士创业资金压力,为促进创新项目快速落地提供坚实保障。

据介绍,对落户蓬江区、正常经营满六个月的博士和博士后创业项目,蓬江区将给予最高200万元额度贷款贴息,补贴期限2年。对落户蓬江区、正常经营满六个月的博士和博士后创业项目,给予办公场地租金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补贴期限2年;给予生产厂房租金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补贴期限2年。

让人才在蓬江安居乐业

《措施》进一步明确博士人才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并加大博士人才流动激励机制改革力度,妥善解决博士人才子女入学和配偶就业等关切问题,让人才在蓬江安居乐业。

例如,博士人才的子女申请就读蓬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给予政策性照顾,由区教育局统筹到教学质量相对较好的公办学校就读;配偶有意愿来蓬江区工作的,可由引进单位及蓬江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优先安置或推荐到性质相同、相近的本地单位工作,暂时无法解决的,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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