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到江门市开展执法检查 做好铁路安全管理 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江门日报讯(记者/梁佳欣)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率执法检查组到江门市开展《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就江门市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交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易中强,市领导吴国杰、王长青参加相关活动。
当天,执法检查组首先前往高新区(江海区),现场检查广珠城际江门支线K68+800—K68+900处隐患。该处铁路桥下原为农贸市场,因遗留问题一直未搬迁,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在江海区政府和铁路部门的联合行动下,去年11月,该市场顺利拆除并搬迁。随后,检查组又来到位于蓬江区杜阮镇的广珠线K108+660—920处检查。据悉,当地群众在该处铁路桥下堆放集装箱、垃圾废品等,铁路部门对该处物品进行清理后,又出现堆放行为,目前已对安全隐患进行清理。罗娟表示,隐患进行整治后,要加强后续管理,铁路部门和地方政府要畅顺沟通联系,进行长效管理,防止安全隐患“死灰复燃”。
座谈会上,副市长王长青代表市政府就江门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作了汇报,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能进行发言,省人大代表也建言献策,针对铁路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据悉,《条例》实施以来,江门市高度重视铁路安全工作,建立了铁路沿线安全管理综合协调机制、信息共享及运输安全协调机制。2019年,中铁广州局集团移交江门市的563处高铁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全面完成整治,整治进度及任务完成量均列全省前茅,成效显著。
罗娟对江门市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表示充分肯定,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铁路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守牢铁路安全管理防线;二要加强工作协同,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属地政府和铁路监管机构、铁路运输企业要落实责任,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管理综合协调机制,防止隐患问题反弹;三要认真实施《条例》,提升贯彻《条例》的法制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共识。铁路监管机构与地方政府要密切配合,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和执法监管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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