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龚昌荣祖屋被核定为蓬江区不可移动文物 将修缮活化运营 展示烈士英勇事迹

江门日报 2020-06-05 07:48

龚昌荣祖屋修缮后将以政府托管、后人监督的形式运营。

江门日报讯(文/图记者/罗霈通讯员/区咏霞)日前,一座位于水南龙环里58号(即原“水南乡龙环里21号”)的两层青砖红瓦结构平房被核定为蓬江区不可移动文物。经查阅历史档案资料、实地走访房屋保管人和入屋勘察,该建筑被确定为革命烈士龚昌荣自1907年开始居住的祖屋,面积约160平方米,结构完整,基本保持原状,没有严重破损的地方。

据了解,龚昌荣(1903—1935)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保卫干部,属于江门籍革命烈士、中共中央特科“红队”队长。1907年,龚昌荣开始长年居住在水南乡龙环里祖屋。1925年,他参加水南乡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军组织的农民运动。当年7月5日,他加入省港罢工委员会纠察队,并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0年至1934年,龚昌荣任中共中央特科“红队”队长,协助周恩来同志保护党的主要负责人撤离,铲除叛徒内奸,在党的建设初期作出了巨大的贡献。1935年4月13日,龚昌荣被国民党反动派绞杀于南京,壮烈牺牲。

区文广旅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建筑核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对蓬江区文化历史建筑保护有着重要意义,对该区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党员教育基地”“国家安全教育基地”打下了坚实基础。该建筑由于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蓬江区和市国安局将首先对龚昌荣祖屋进行修缮、恢复原貌,再在原址上设置声音博物馆、3D全息投影等,将文化和科技结合起来,活化文物,将其打造成为龚昌荣烈士故居,以政府托管、后人监督的形式运营,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烈士英勇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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