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将微信支付密码告诉了女儿,差点造成重大损失 “熊孩子”给主播打赏23万余元

江门日报 2020-06-04 08:04

“警察同志,您一定要帮帮我,这可是我家的血汗钱……”5月20日凌晨4点,事主陈女士到江门市公安局崖西派出所求助,焦急地反映自己的遭遇。

文/江门日报记者/冯瑶君张奕维通讯员/何颖仪

原来,疫情放假期间,陈女士就读小学的女儿小燕(化名)每天都要上网课以及在班级群上传健康信息,由于上传健康信息需要微信支付密码认证,所以,陈女士将支付密码告诉了女儿。不曾想到,小燕在上网课的过程中偷偷打开某网上直播平台,并且效仿其他网友对该平台的主播们进行打赏。一开始她只是打赏免费礼物,后来干脆用现金购买虚拟礼物来打赏主播。不到一个月,小燕就在该平台为36位主播打赏礼物364次,合计消费234742元。

由于害怕被家里人发现,小燕还删除了在直播平台消费的银行卡消费短信,因此陈女士一直不知情。直到5月20日凌晨2点15分,陈女士在给自己的手机充值话费时,竟显示“余额不足”时,查账后发现银行卡内的23万多元竟然不翼而飞。

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工作才积攒下来的存款一朝化为乌有,陈女士心急如焚。在从女儿口中得知事情经过后,陈女士顾不得责怪,急忙跑到崖西派出所报警求助。

该情况立即引起了崖西派出所的高度重视。民警一方面核实并排除被诈骗行为;另一方面主动翻查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该直播平台的客服有关未成年人操作的平台规则。当确定未成年人在平台打赏可以申请退款时,民警立即指引并帮助陈女士通过平台提交退款申请。

不过,陈女士不会操作直播平台上的未成年人退款流程,只好再次求助派出所。值班辅警主动协助陈女士,通过电话咨询直播平台办理未成年人退款事宜所需要的条件和资料。陈女士的小孩今年12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法律规定,其单独实施向直播平台主播打赏23万多元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应为无效民事行为。

几经周折,5月22日,陈女士告诉崖西派出所的民警,直播平台已经将其女儿刷礼物的金额全额退还,她向民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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