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永无止境” 落实全面综合保护 筑牢健康成长防线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指出,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项工作没有止境。恩平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求,以“永无止境”的决心和行动,落实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保护。
文/图胡伟杰梁怡慧刘露
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一直受到广泛关注,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更多次引发讨论。居心不良的犯罪分子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后,利用未成年人身心不成熟的特点,企图逃脱法律制裁。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斩断性侵犯罪“黑手”。
去年,该院办理了一宗性侵幼女案件。由于报案时间距离案发时间较长,侦查人员未能提取到有力物证,被害人未满14周岁,且语言表达能力欠佳,经司法鉴定,诊断为精神发育迟滞(中度)。据此,犯罪嫌疑人一口咬定,仅与女童有过身体接触,但一直拒不供述有强奸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事证据规则,如采信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对其仅能以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其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强奸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幼女还应依法从重处罚。两者在法律后果上有显著差别。
面对百般抵赖的犯罪嫌疑人和弱小无辜的被害人,检察官的办案态度更加慎重,认真细致地审查案卷证据,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进行了严密的证据分析。
检察官认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的审查,要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按照有别于成年人的标准予以判断。被害女童虽然是智力残疾人,但对遭受性侵的陈述稳定自然,合乎情理、逻辑,对于细节的描述合其记忆认知、表达能力,且有其他证据印证。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则没有证据支持。综合全案证据,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猥亵儿童罪、强奸罪的事实已经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在法庭上,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运用充分的证据和严密的逻辑,给予被告人有力回击,使其各种辩解理由不攻自破。最终,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
帮助迷途未成年人回归正轨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复杂多样,不少未成年人因为认知能力不强、经不起诱惑或者缺乏家庭关爱等,才走上犯罪道路。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今年,该院办理了一宗未成年人冒充游戏账号“卖家”,伙同他人实施诈骗的案件。经查,检察官发现该未成年人是一名高中生,因听信不良同伴的“生财之道”,才误入歧途。该未成年人的犯罪数额较小,仅诈骗得3千余元,经过教育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退出了全部非法所得。检察官认为,该未成年人是偶犯、初犯,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具有教育、感化、挽救的可能性,其又正处于求学阶段,如果对其作出起诉决定,可能会使其荒废学业,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想法。经过深思熟虑,检察官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了六个月的考察期。
为更好地帮助该未成年人顺利度过考察期,并进一步认识、改正自己的错误,该院委托其户籍所在城市的检察院对其实施异地考察帮教。在六个月的考察期内,其能做到严格遵守法律,按时完成各项考察帮教任务。日前,该院已依法对该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让其能够继续回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除坚持“少捕慎诉”,该院还积极落实“少监禁”原则。“少监禁”既能有效降低涉罪未成年人在羁押场所“交叉感染”的几率,防止涉罪未成年人自我放弃,也能更好地通过社会力量教育、改造涉罪未成年人。江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江门市公安局,创新出台工作意见,将未成年人羁押期间表现纳入社会调查报告,以量化评分的方式,准确评估在押未成年人表现,作为强制措施适用和案件办理的重要参考。
恩平市人民检察院是江门地区首个落实该项措施的司法机关。该院在办理一宗未成年人盗窃案时,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社会调查,并主动向看守所了解其日常表现。经调查发现,其在羁押期间能自觉遵守监规,量化评分结果为114分,表现较好。经全面审查,该院认为该未成年人已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依法将其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坚持未成年人双向保护
优化司法办案工作机制
未成年人保护是双向工程,一边是涉罪错未成年人,另一边是未成年被害人。为充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恩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一站式”办案机制,建设“一站式”取证中心。
“一站式”办案机制是指司法机关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充分考虑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特点,在专门场所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权利义务告知、案件询问、医疗检查、证据提取、心理帮扶和其他救助工作一体化的工作机制。
从办案经验来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往往不得不重复讲述被害过程,不利于心理创伤的愈合。此外,证据固定、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等也是该类案件的常见问题。“一站式”取证中心特有的温暖环境和工作机制可以让未成年人被害人在安全放松的状态下接受取证、询问,有效减少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推动引导侦查、固定证据,精准指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的落实。
该院与恩平市公安局、恩平市卫生健康局联合构建“检警医”协作机制,探索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一站式”取证,并建设“一站式”取证中心。目前,中心已完成选址以及询问调查区、心理疏导区、检查取证区等功能区规划工作,待其正式启用,将作为司法保护的温情“驿站”,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救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心理帮扶等一系列综合保护。
坚持多元化开展法治教育
筑牢未成年人成长防线
持之以恒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有着重要意义。恩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各项法治教育活动,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第一道防线。
在疫情期间,该院通过网络平台,将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战“疫”普法》在线法治教育课堂,推送到恩平市80多所中小学校。教育课堂围绕暴力伤医、制假售假、网络诈骗、造谣传谣等疫情期间的社会热点展开,让学生了解到涉疫情法律红线不可碰,并传递了防疫卫生小知识及疫情期间的心理调适方法,获得了学校、家长及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该院紧贴当前潮流趋势和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自主创作以认识、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犯罪为主题的广播剧,并联合恩平广播电视台专业播音人员进行录制。制作完成后,通过电视、网络、学校等多个渠道进行播放。
近日,该院采取“线上+线下”的新形式,开展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线上,该院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11至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题心理辅导,教育未成年人正确对待青春期身心变化,妥善处理社会关系,还介绍了预防、应对性侵的方法。线下,该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会上,该院向参会人员介绍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及江门市《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有关内容,并听取了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汇聚各方力量,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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