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乱停放共享单车将被罚

广州日报 2020-06-19 04:09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黄文生)记者昨日从江门市文明办获悉,由江门市文明办牵头起草的《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正在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条例》对乱停共享单车规定了处罚标准。包括“不按规定有序停放,随意丢弃或者故意损坏的,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企业向社会投放车辆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拒不改正的,可以限制车辆投放,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等,将有助于引导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共享单车的管理。

目前,江门有3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平台企业,3家企业在江门三区投放的自行车约3.6万辆。在方便居民交通的同时,江门市内也出现了共享自行车、电动车乱停放现象。2019年,全市暂扣共享单车有8000多辆,涉及相关罚款10多万元。

《条例》出台对乱停共享单车规定了处罚标准,将有助于引导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共享单车的管理,在法律法规上对企业投放、对使用者有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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