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相关文明行为或将入法 专家认为应对市民辅以科学指导和示范
□凌雪敏傅雅蓉
目前,由市文明办牵头起草的《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正在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条例》提出了多条文明行为规范,涉及公共卫生文明等多个方面,包括“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不非法食用、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等,同时明确了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
事实上,经过一场疫情的“洗礼”,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越来越受到市民的重视。本报日前发起的一次微信调查数据显示,87%的受访者认为,日常勤洗手、勤消毒及生病戴口罩在日后生活中应该成为常态。专家也认为,立法后,还应对市民辅以科学指导和示范,凝聚起市民的卫生文明共识。
疫情防控相关文明行为入法具有前瞻性
如今,走在江门大街上,随处可见市民自觉戴着口罩,酒精、消毒液不离手,时刻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交往距离,防范措施做得充足。疫情为大家敲响了警钟,也让市民认识到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重要性。
江门市本次《条例》立法,便将疫情防控相关文明行为纳入了《条例》中,其中主要内容包括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不非法食用、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用餐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设置“一米线”等文明引导标识等内容。
《条例》在倡导、鼓励市民规范系列卫生健康文明行为的同时,针对一些不文明行为如特殊公共场所拒绝佩戴口罩、防疫期间瞒报、拒检等将实施重点治理,并可能结合实际情况对其公开曝光。
市地方立法研究院院长、五邑大学政法学院院长王继远介绍,在调研过程中,医院、卫健部门以及很多市民都认同将防疫相关文明行为以立法的形式进行规范。此外,立法团队也调研过其他城市制定的文明条例,但目前还很少有城市将这部分纳入条例中。“疫情过后,饮食卫生、日常防护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但目前关于疫情防控的法律条文尚不够完善,江门将疫情防控相关文明行为纳入《条例》走在了很多城市前面,具有前瞻性。”王继远说。
广泛凝聚起市民的文明共识
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是基本的常识性文明行为要求。市疾控中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所所长区博文是蓬江区政协委员,今年4月,他曾提交一份社情民意,建议制定政策措施,引导群众在医院等有交叉感染风险场所佩戴口罩,增强群众防范意识,鼓励群众适量储备有关物资。
“这次《条例》将疫情扩控相关的文明行为纳入其中就是一大进步,我们应当通过《条例》立法的手段,逐渐培养市民养成使用口罩的好习惯,特别在电梯、公共交通、医院等场所,无论是否有呼吸疾病,人们都应该佩戴口罩。”欧博文说。
小豪是新会华侨中学学生,近期复课后,班里50多名学生每天都戴着口罩上课。“课室里很多人,以前班里一有人感冒,便会有很多同学接着"中招"。现在每个人都戴口罩上学,这种情况就很少发生了。我觉得感冒戴口罩很有必要,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小豪说。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让我们认识到,仅仅依靠道德教化、舆论监督,缺乏有力的刚性约束,即便是出门戴口罩这种小事,也不可能实现人人贯彻执行。”市疾控中心应急部部长黄国希望,通过此次地方立法,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向危害公共健康安全的不文明行为说“不”,也让公众意识到不文明行为不再是不道德、没素质那么简单,而是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黄国还指出,《条例》更大的意义还在于,可以不断深化全社会对文明内涵的认识,广泛凝聚起市民的文明共识,将现代城市公共生活对公民行为的文明诉求上升为普适性的行为规范,确立更多更高的行为标尺,促进全民文明素养的提升。
循序渐进,让习惯成自然
除了特殊场所佩戴口罩,《条例》中健康饮食方面分餐制、“公筷公勺”、禁食野生动物及制品等内容也备受关注。据了解,疫情期间,江门市相关部门重拳出击,打击了一批非法野生动物买卖行为。
“疫情发生以来,禁食野生动物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条例》征求意见稿回应了社会关切,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举措。”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市场科科长张捷兴表示,此前广东省也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但目前对于野生动物品种名录尚无细化分类。他希望,能够尽快填补这一块的空白,方便日后监管执法。
此外,目前江门市正在大力推行“公筷公勺”。《条例》立法团队曾就此走访调研,发现市区餐饮店大部分都具有“公筷公勺”意识,在一些服务质量较好的餐饮店还能做到主动服务。但在县(区)中,“公筷公勺”意识尚比较薄弱。对此,市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程适表示:“分餐制、"公筷公勺"可以避免进餐过程中病菌交叉感染,对身心健康来说无疑是利好的,但推行这个做法要考虑社会风俗习惯,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程适还认为,《条例》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规制,对文明行为进行提倡或表彰,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程序和标准,辅以科学指导和示范,向市民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可以让公民习惯成自然,逐渐实现提升公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目标。
王继远也表示,本《条例》是一部具有倡导、促进、教育功能的法律规章,促进城市文明建设需要政府、企业、市民共同努力,系统性地推进,让侨乡之城焕发文明光彩。
据介绍,《条例》目前正在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市文明办将在今年6月底前将《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报市政府审议,2021年5月有望正式出台实施。市民可在政府门户网(http://www.jiangmen.gov.cn/hdjlpt/yjzj/answer/4384)对《条例》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看法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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