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张消防车通道违停处罚单开出 拒不改正的车主今后将纳入“失信”名单
工作人员对涉事车主处以罚款。
江门日报讯(文/图记者/朱磊磊通讯员/魏聪)5月7日,在台山六福山庄小区,一位司机因为违规占用小区内消防车通道停车,受到了罚款100元的处罚。据了解,这是台山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台山公安交警大队开具的首张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罚单,同时也是江门市开具的首张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罚单。
当天下午,消防执法人员在六福山庄小区进行例行检查,发现消防车通道被一辆棕色小汽车违规占用,在对该司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证后,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罚单,并对该司机进行了教育。“平时都把车停这里,根本没注意这是消防车通道,以后不会占用了。”该司机说。
此前,消防车通道被堵占导致救援遇阻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少居民将私家车停放在消防救援通道上,同时还存在将杂物堆放在消防救援通道的情况。据了解,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打开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交警部门广泛开展了“打开生命通道”宣传活动,积极倡导规范停车、不占用消防车通道,引导群众自觉规范停车。通过一系列宣传,大部分驾驶人都能自觉不占用消防车通道停车,但仍有个别驾驶漠视消防车通道,我行我素,贪图方便违规停车。
针对这一现象,近日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台了相关治理方案,加大整治力度,采取行政处罚与信用惩戒相结合、预告知与强制执行并行的措施依法对住宅小区内消防车通道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查处。
“以往针对消防道堵塞、占用等违法行为,消防救援部门多数采取责令现场改正的方式,但从治理效果来看,违法行为"回潮"的现象比较普遍。”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对单位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行为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消防救援机构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的,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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