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法院善意执行 助力企业复产升级 受疫情影响的玻璃公司获3个月环保升级宽限期

江门日报 2020-05-09 07:08

“谢谢你们,让我们公司可以继续生产,我们一定抓紧时间做好产业升级改造工作。”近日,江门市某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玻璃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激动地向蓬江法院执行法官徐旭斌致电表示感谢。

据了解,蓬江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在维护申请人利益的前提下,扶持企业的发展,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升级产业,有力保障了辖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生产过程中排放污染物被诉

这家玻璃公司是江门市一家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注册资本达3.8亿元,玻璃产量处于全国该行业前列。今年2月初,该公司因生产过程中排放环境污染物,被诉至法院。由于该公司未按时履行,市生态环境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内容为没收油泵和喷油枪。

通过查阅案卷,执行法官徐旭斌了解到,由于蓬江区全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而该公司通过油泵向喷油枪输送重油至玻璃窑炉燃用,经检测外排烟气中含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属于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市生态环境局遂作出处罚决定没收油泵和喷油枪。

疫情影响燃料升级进度

执行法官迅速联系玻璃公司负责人,向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了解,自市生态环境局的决定书生效之后,该公司就决定进行产业升级,将燃料从燃油改为天然气。

目前,天然气生产设备的引进工作已经完成,环评的前期工作亦已经展开。但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天然气生产线的投产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完成,导致燃油生产线的停产相应受到拖延。

公司获得3个月宽限期

最让公司为难的是,出于工业生产线连续使用的需要,天然气生产线投产前必须要求燃油生产线继续保持运行。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如果在现阶段停止公司燃油生产线的使用并上交油枪和喷油泵,则原来的整个玻璃生产线相当于作废,此前为产业升级改造做的所有努力也就都失去意义了。因玻璃生产线成本高昂,该公司希望法院能给予一定宽限期。

执行法官在了解清楚情况后,立即与市生态环境局以及负责企业产业升级的工信部门进行协调,向相关部门说明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难处。经过多次协调及多方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市生态环境局给予玻璃公司3个月的宽限期,作为公司建设天然气生产线和环评之用。公司表示将在宽限期内完成环保升级,尽快实现复工复产,走上经营正轨。

(江门日报记者朱仑通讯员徐旭斌刘菡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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