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检察担当,奋战抗疫一线 蓬江区人民检察院的战“疫”录
检察官开展远程视频提讯。
疫情发生以来,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扛起防疫政治责任。检察人员奋战“疫”线,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工作人员全面履职彰显担当,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疫情发生至今,该院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87件125人,起诉164件295人。
A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扛起防疫政治责任
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切实负起打赢疫情防控硬仗的政治责任,及时传达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迅速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包括综合协调组、宣传信息组、疫情防控组、社会稳定组在内的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在大年初三,全体检察干警取消休假,返回岗位,院党组进一步要求全院人员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紧跟、责任上压实、落实上有效,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B检察人员奋战“疫”线,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成立了由院党组领导、党总支统筹、党支部安排、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共同参与的“党员先锋队”,以及全院检察人员共同组成的“爱心义工队”。由党组成员带头,自大年初三开始,至今已派出达1000人次到社区街道派发、张贴防疫宣传单张,宣传贯彻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劝导群众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到市场对未佩戴口罩人员进行劝导;到高速公路口对来往车辆人员监测体温,派出宣传车到大街小巷播放防疫信息;还召集全院力量在3天时间内通过电话筛查、上门排查等方式,协助社区对6600户家庭进行疫情筛查,“党员先锋队”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爱心义工队”充分展现了传承文明、奉献社会的热情。
C全面履职彰显担当,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
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力抗击疫情特殊时期,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疫情发生至今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87件125人,起诉164件295人,坚持办案力度不减,办案标准不降,高质量办理了王某某等27人组织、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重大涉恶案件,涉案金额达780万元的邓某某非法经营案等一批重大案件,确保战疫、办案两不误。
创新办案措施
确保办案不断
一是充分运用远程视频系统。该院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利用设在院内的视频提讯室远程提审羁押在江门市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实现“足不出院”审讯,共开展了远程提讯、远程认罪认罚具结490人次。还主动邀请代理律师、公安民警到院内使用远程审讯系统,共同克服进入羁押场所难的问题,充分保障律师会见权和公安执法权。对于信访人员及没有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充分利用电话、微信视频通话等即时通讯工具与其联系,通过同步录音录像对询问、讯问过程及内容进行电子化固定,弥补了疫情期间无法现场接访、现场讯问的难题。二是集约化办理认罪认罚。开展“集中告权”“集中提审”“集中具结”“集中起诉”“集中开庭”的集约化办案模式,发挥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规模效益。建立认罪认罚案件快速流转机制,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打折扣。在集约化办案的机制优势和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下,成功促使214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三是深化案件繁简分流。该院整合检察人员力量,建立“简易案件快速组”和“复杂疑难重大案件组”,通过案件简繁分流,既缓解了办案压力,又集中优势办案力量,保障疫情期间案件高质高效办理。
打击涉疫犯罪
保障防控大局
该院严格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疫情案件努力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的要求,建立了涉疫情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依法从严从快惩治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共批捕3件3人,起诉3件3人,均获得有罪判决,有效遏制此类犯罪的蔓延势头。如黄某某冒充医护人员,假借销售口罩和测温枪诈骗了被害人共16450元,涉嫌诈骗罪,该院依法快捕快诉,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2万元。又如周某某发布虚假口罩销售广告先后诈骗了19名被害人共63950元,涉嫌诈骗罪,该院在受理审查批捕和受理审查起诉的当天,即作出了批捕决定和起诉决定,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7万元。此案为全省首例提起公诉的防疫物资诈骗案,充分展现了疫情期间的“检察担当”和“检察速度”。
助力复工复产
提供检察保障
该院积极响应“复工就是大干,大干就是决战”的号召,主动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保障。疫情期间,该院受理了一民营企业涉嫌虚假广告罪案件,该院主动到涉案企业进行调查取证,坚持把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结合,最终以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严厉打击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黑恶犯罪,办理了李某某等人利用“套路贷”敲诈勒索系列案,实行快捕快结,保持对破坏营商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该系列案已批捕38人,目前正在加紧审查起诉中。
加强以案释法
强化办案效果
疫情当下,急需提醒公众注意防范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公众急需防护物资的心理实施犯罪。该院建立了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及时收集梳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在该院“两微一端”及传统媒介上进行宣传,已有多篇宣传稿件被“广东检察”“江门检察”“蓬江发布”“蓬江政法”等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转发,其中该院发文分析了涉疫情诈骗犯罪案件的特点,此文还被《人民代表报》予以刊登,有效提醒了公众在购买防疫物品时要提高警惕,充分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树立大局意识,在疫情防控中彰显检察担当。
文/图黄燕珊朱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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