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没收回 他欠了13万多元成被告 诉前调解让司法有温度
江门日报讯(记者/朱仑通讯员/黄妙姿江继业)疫情之下,不少生产经营者正经历着商业的“寒冬”,江海法院积极主动作为,通过诉前调解发挥司法的温度,助力生产经营者度过“寒冬”。近日,江海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被告因受疫情影响收不回货款导致无法依约向原告付款的合同纠纷。
原告江门一饲料公司(以下简称“饲料公司”)和被告李某是销售合作关系,李某一直向饲料公司购买饲料,鉴于长期合作的关系,李某并没有在每次交易结束时就立马付清货款,经多次累计,李某共欠饲料公司137500元。饲料公司多次催收货款,但李某依然没有支付欠下的货款。因此,饲料公司向江海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江海法院把案件引入诉前调解,力求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的纠纷。“自己长期向该饲料公司购买饲料,由于受疫情影响没有收到其他买家的货款,导致自己无力一次性偿还饲料公司137500元的货款。”李某表示。另外,饲料公司也表示,受疫情影响,除了没有收回李某的货款,还有多笔货款没有收回,已经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详细了解案件后,诉讼服务中心的调解员谭杏爱发现双方没有重大分歧,只是因为受到疫情影响,导致资金链出现问题。调解员告知饲料公司,原告李某想还款,但迫于客观原因无法一次性还清,确有难处。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希望双方能秉持互谅互让的精神,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最终,在法院主持下,饲料公司与李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同意李某分20期偿还款项。李某事后表示,该调解方案符合自己的偿还能力,对江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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