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和城管部门联合执法 整治城区占用公共停车位乱象

江门日报 2020-04-14 06:57

执法人员依法处理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摩托车。

江门日报讯(文/图记者/胡伟杰)今年是恩平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的冲刺之年。为了整治城区占用公共停车位乱象,维护城市良好交通秩序,4月9日上午,恩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与恩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违法行为25宗,查扣车辆11辆,收缴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物品一批。

原本划定的汽车停车位,却停放着共享单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一些汽车不按照划定的公共停车位停车,乱停乱放……当天上午,联合执法队伍先后前往恩平市城区锦城北路、恩新路、锦江市场等区域,依法对上述乱象进行了现场整治。通过联合执法行动,缓解了恩城多条街道停车难问题。行动中,执法人员还对有关商家进行劝说警告,并沿路派发宣传单张,呼吁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停车、文明出行,共创省文明城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第31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99条规定,故意损毁、占用、移动、涂改交通标志或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恩平交警提醒广大市民,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是一种把个人利益建立在牺牲大众利益基础上的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容易造成停车秩序混乱、交通拥堵等危害。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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