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 调动三方法律服务资源 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
江门日报讯(记者/胡晴晴通讯员/麦颖锋)近日,司法部公布了《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江门市(蓬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这是继2017年蓬江区法律援助处(2018年以该处为核心新组建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后的又一国家级荣誉,也是全省唯一连续两次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集体荣誉的单位。
记者了解到,江门市(蓬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由市、区两级司法局和五邑大学政法学院共建成立的,是全省首个,也是迄今唯一一个三方共建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
该中心充分调动三方法律服务资源,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江门市法律援助处、蓬江区法律援助处、蓬江公证处三部门常驻合署办公,为群众提供包括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公证、司法鉴定、投诉受理和个性化服务等在内的“3+X”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法律服务资源的集中集聚集约。
3年来,江门市(蓬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348件、办理公证9808件,指导人民调解案件处理1000余宗,接受咨询3万多人次,提供司法鉴定等其他法律服务160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是江门市向全省乃至全国发出的具有江门特色的法治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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