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3年时间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壮大骨干力量 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
“到2022年,全市力争培育6家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6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3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鹤山市于日前正式印发出台《鹤山市优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提出用3年时间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目标。
江门日报记者谌磊
优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方案》明确了未来3年优化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具体目标——到2022年,力争培育6家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6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和3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力争形成1家以上净产值过亿元的骨干农业龙头企业、1个农业龙头企业集群;到2027年,参与新型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对于目标的实现,《方案》从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家庭农场、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代理制、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发展农业服务组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打造特色农业品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金融支农服务10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其中,在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方面,重点是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发展农产品加工、开拓国际市场、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和加快技术创新,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之间开展联营合作,为基地农户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疫病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各类服务,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形式,联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在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重点深入推进合作社示范化、规范化建设,鼓励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联合与合作,依法组建联合社,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电子商务、民间工艺制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鼓励农民合作社采取多种出资方式发展股份合作,激发各类资源要素活力。
大力鼓励创办家庭农场
《方案》提出,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引导扶持农业大户兴办家庭农场,鼓励青年农民、大学生创办家庭农场。
其中,重点是鼓励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培育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鼓励农户以土(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以林权出资成立公司,支持引导家庭农场建设农田基础设施、改良土地、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申请商标注册,引进专业种养大户或专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发展标准化、生态化、专业化生产。
《方案》同时提出,大力发展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并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测。在资金扶持上,鹤山市级财政从2020年起连续3年对家庭农场培育工作给予支持。其中,每个新增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江门市级示范家庭农场、鹤山市本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将分别获得10万元、5万元、3万元、3万元奖励。
此外,《方案》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等为培育对象,重点认定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着力培育一批“以农业为职业,具有较高专业技能,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且主要来自农业”的新型职业农民,推动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化。构建多元化培育格局,统筹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精选内容、精准培育,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工作。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方案》提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整合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发展等项目资金,优先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和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在具体扶持方式上,主要是通过补助、奖励、贴息等形式,支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兴建生产服务设施、建设原料生产基地等
例如,针对农业龙头企业,继续开展鹤山市本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申报和监测工作,鹤山市级财政从2020年起连续3年对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工作给予资金支持,每个新增认定为国家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江门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鹤山市本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可获得5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
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国家级、省级、江门市级示范社,做好鹤山市本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申报和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鹤山市级财政从2020年起连续3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提升工作给予支持——每个完成规范化建设的合作社可获1万元;每个新增认定为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江门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的,分别可获10万元、5万元、1万元。
《方案》还提出,加强金融支农服务,积极推进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建立担保机制和风险补偿基金,落实好农业“政银保”项目,探索财政涉农资金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相融合的有效模式,构建“政银保担+企业”模式,撬动金融、社会资本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新闻推荐
江门日报讯(记者/谌磊)据鹤山市气象台预计,鹤山4月3日阴天有小雨,并伴有雾,能见度低,需注意水陆交通安全;清明假期降雨频繁,其中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