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接收函 严控期间回到新会 被警方立案侦查

江门日报 2020-03-19 08:34

江门日报讯(记者/张奕维通讯员/新公宣)3月13日,新会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线报称有人使用伪造的公文、公章。接报后,该局立即组织警力从外围找公章原主、卫健部门、证人等调查,发现嫌疑人陈某(男,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襄阳市)现在新会区某汽车销售店任销售员。当日19时许,民警将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侦查,陈某及其女朋友李某(新会会城人)于1月16日从新会驾车回到湖北老家,之后一直在湖北逗留。

2月16日,得知需要有工作单位出具接收函才能离开湖北后,陈某在某网上购物平台找到商家(需进一步侦查),让对方“制作”一个接收函,陈某提供接收函的内容、公章样式(分别为新会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江门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送给商家,并支付60元的报酬。商家通过网络将伪造的《接收函》图片(盖上述“公章”)发给陈某。

2月16日,陈某离开湖北并在过卡时出示该接收函及图片骗过防疫人员。2月17日凌晨,陈某回到新会。

之后,陈某的朋友刘某(男,湖北省襄阳市人)得知陈某回到江门,向陈某询问离开湖北的方法,并让陈某帮忙制作假证明。陈某以同样的手段花70元找商家伪造了一个证明(公章样式分别为新会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新会区某果业批发部)。刘某使用该证明与陈某的父母于3月1日回到江门。

3月14日,新会公安分局对此案件立刑事案件侦查。刘某(其正在执行定点隔离,警方暂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陈某的父母在定点酒店隔离,陈某回来后已向所属社区报备并自行居家隔离14日,上述人员现暂未出现新冠肺炎病症。

目前,新会公安分局已对陈某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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