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完成约5000家用人单位退费逾1500万元 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江门日报讯(见习记者/周佩琳通讯员/吴淑芬)近日,开平市人社局、社保局、税务局、财政局、医保局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疫情期间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及退费流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关于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工作部署及要求,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据悉,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主要包括“免、减、延、缓”四大类。“免”,即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的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减”,即对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的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减半征收2-6月的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延”,即用人单位享受减免政策后仍然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可延期缴纳,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补缴。“缓”,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在延缴期限结束后,可申请缓缴,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目前,开平市已全面完成2月已缴纳且符合减免政策的用人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退费工作,共惠及约5000家用人单位,合计1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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