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有口罩出售以低于市场价为诱饵 法院宣判一起涉疫情诈骗案被告获刑6个月
江门日报讯(记者/胡伟杰通讯员/黄海磊牟玉春)2月28日下午,恩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诈骗案件,被告人梁某凝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月6-7日,被告人梁某凝在明知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谎称有口罩出售,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为诱饵,采用微信和支付宝转账的方式,三次合共骗取被害人黄某5970元。梁某凝得手后,将赃款用于偿还债务和日常消费挥霍花光。2月17日,梁某凝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月24日,被告人的家属代其退赔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虚构事实,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梁某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量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案发后,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加快办案速度,在不到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侦查、批捕并移送审判,体现了政法机关依法严惩涉疫犯罪的决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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