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首宗防疫物资诈骗案宣判 法院以网络视频方式开启“无接触审理模式”
江门日报讯(文/图记者/程建华通讯员/何奎陈志锋)2月18日上午,鹤山市人民法院利用网络视频方式进行线上庭审,公开审理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据悉,该案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鹤山市首宗移交法院办理,首次开启法院、看守所两地连线“无接触审理模式”的防疫物资诈骗案。
经法院查明,2月8-9日期间,被告人吴某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口罩紧缺之机,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的口罩出售信息,通过微信对被害人黄某谎称有口罩出售,骗取被害人黄某多次向其转账合共3890元。同月11日,被告人吴某以同样的方式,利用微信向身处鹤山市址山镇的被害人叶某谎称有口罩出售,骗取被害人叶某1540元。同日,被告人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吴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其家属已代其退还被害人黄某3890元、退还被害人叶某1540元,取得两名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无视国家法律,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防疫紧缺物资出售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法院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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