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虚假兜售口罩 骗得7000多元 法院开启“无接触”审理模式 审结台山首宗防疫物资诈骗案
江门日报讯(记者/陈方欢通讯员/吴玩贞何奎)2月13日,台山市人民法院利用网络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梁某犯诈骗罪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悉,该案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台山市法院首宗审结的防疫物资诈骗案,也是首宗通过网络视频无接触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
经法院查明,34岁的被告人梁某在电视上看到一些借兜售口罩成功骗取他人钱物的案例,又因手头紧缺,于是萌生效仿骗钱念头。1月22日至2月1日,梁某利用此次疫情防控期间人们着急购买防护口罩的心理,在既无货源又未实际组织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在某互联网社交平台上发布虚假口罩售卖广告,并利用支付宝、微信转账收款等方式,骗取江门和阳江等地6名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420元。
台山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在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下,为确保疫情防控和打击涉疫刑事犯罪同步抓紧抓好,台山市法院及时转变审判思路,依法对该案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同时积极与检察机关、看守所沟通协调,通过法院与看守所两地连线、视频开庭,开启“无接触”审理模式,“隔空”审判被告人。该案庭审还同步进行网络直播,共有近千名网友在线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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