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减轻企业负担 江门海关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江门日报 2020-02-19 08:36

江门日报讯(记者/王鼎强通讯员/江关宣)记者昨日从江门海关获悉,在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下,江门海关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制定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全力支持江门关区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困难,助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在保障防疫物资通关方面,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及其生产设备、原材料进口快速通关,在开通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门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五位一体”协同机制作用,实现“零延时”快速通关。对能提供主管部门证明,用于治疗、预防、诊断新冠肺炎的疫苗、血液制品、试剂等特殊物品实行便利通关政策,无需进行卫生检疫审批。

在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方面,落实各项通关便利化措施,引导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全国通关一体化、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通关模式快速通关;为需紧急进出口的企业提供24小时预约通关模式,对关区重大项目进口成套设备实行“一站式”和“随到随检”服务。加速进口食品通关,对关系民生保障或企业复工需要的进口食品,实施快速检疫审批;切实保障出口食品特别是供港澳食品备案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检验申请,加强出口食品备案生产基地检验监管,确保出口食品原料质量安全。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延长税款缴纳期限和滞报金起征时间节点,对于1月31日至2月24日期间的税款滞纳金免予征收,对受疫情影响而造成的滞报金依法办理减免手续;企业在办理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手续时,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必须收取担保的之外,对于首次开展工作贸易,租赁厂房或者设备的,加工贸易手册延期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办理异地加工贸易手续的,海关原则上不要求企业提供担保。延迟复工造成加工贸易手(账)册超过有效期(核销周期)的,海关先予办理延期手续,企业事后补充递交相关资料。加工贸易手(账)册项下的深加工结转、内销征税等各类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可延期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现行出入境检疫处理收费管理政策,不擅自调整价格。

在企业信用管理方面,简化企业注册登记和备案程序,通过“多证合一”“注销便利化”等系统渠道办理企业注册注销业务,实现海关与商事登记注册注销“一网受理、并行通办”。暂不启动江门关区高级认证和一般认证的重新认证。对企业在疫情期间存在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事接受网上主动披露,海关及时在线受理,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从简从快办理涉及检验检疫违规案件,对于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一律不予采取,对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一律不予行政处罚。

同时,江门海关还将积极通过关地企“直通车”“手拉手”工作机制,收集掌握企业涉及海关事务的合理诉求和意见建议,支持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通过12360海关服务热线和新媒体服务平台,及时解答企业咨询,宣传海关各项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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