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贯彻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出台支持农业促生产保供给措施,开辟“绿色通道”,搭建产销供平台 “真招实策”助农企复工复产

江门日报 2020-02-15 08:28

为百姓看好“菜篮子”“米袋子”,是确保打赢新型肺炎疫情攻坚战的关键后勤保障,也是稳定抗疫“军心”的重要内容,而这其中,众多农企扮演了“主心骨”的角色。

2月13日,为贯彻落实《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相关要求,支持农业促生产保供给再细化、更具体,江门市出台《江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农业促生产保供给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加大复工复产保障力度、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农业生产支持力度、农业产业扶持力度四个维度出发,全力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做好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工作,保障农产品供给和市场稳定。

放宽农产品配送车辆运输管制

《若干措施》提出,对全市农业生产基地、农业园区和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开(复)工情况进行详细摸排,了解复工需求,一企一策,积极协助企业完成复工复产报备工作。督促指导复工复产企业严格做好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四到位”“八个一”。

同时,简化辖区内家禽屠宰、饲料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农企复工申请流程。面对疫情期间用工问题,倡议农业企业通过优化管理和排工、企业间劳工互助、招聘周边富余劳动力等方式,或由镇(街道)统筹、村委会组织发动留守劳动力短时务工解决。

截至2月12日,全市9000多家农业经营主体中,90%已经复工复产;其中有58家饲料企业已经于2月10日前实现提前复工。

根据《若干措施》,江门市还将为农企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放宽农产品配送车辆的运输管制,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道路、水路运输收费项目,合理减少抽检次数。制定村级道路通行指引,各测温点要明确公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外来配送车辆对接企业要安排专人全程跟陪,实施配送车辆和人员村级申报备案制,推行进村通行证做法,严禁擅自设卡拦路、随意断路封路阻断农村交通。

安排200万元贴息资金

一直以来,农业“政银保”是加快农业强市建设,全面推进创新金融服务“三农”模式,解决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风险高问题的重要手段。面对疫情影响,《若干措施》提出临时性调整农业“政银保”,增加贷款保费补贴,减轻农企融资成本。贷款保险保费财政承担部分由原来承担50%调整为全额承担,企业只需支付银行年利率不超过6%的利息,不需支付贷款保险保费。

同时,银行发放贷款规模可按农业“政银保”合作贷款项目扶持专项资金(超赔风险资金)的1:10比例调整为1:15比例以内安排贷款规模,并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江门市已安排资金350万元作为贴息贴保费,加大农业“政银保”支持力度,总优惠货款近4亿元,实施“无抵押、低利率、零保费、快审批”,帮助生产主体渡过难关。

除推行农业“政银保”优惠政策外,江门市还将实施农业贷款贴息纾困,经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并符合银行贷款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不高于LPR定价基准的贷款优惠和减免手续费,并开放贷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适当增加放贷额度、调整还款方式。将安排200万元贴息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贷款余额2%的年贴息。

做好春耕备耕生产

据行业连续监测统计,目前,江门市生产环节每日蔬菜产量超3600吨、家禽超30万只、鸡蛋90吨、水产品近1000吨,每日屠宰生猪2200多头,主要“菜篮子”农产品生产供应充足。

《若干措施》提出,制定近期“菜篮子”生产供应计划,充分调动各类蔬菜、养殖场生产主体积极性。要做好中长期规划,引导和扶持蔬菜、养殖场生产主体抓好种养安排,防止因近期出现的生产和销售难问题影响到生产积极性,导致供应结构性紧缺。推动用地、环保、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实落细,紧盯规模养殖场等重点主体投入生产。

春耕备耕生产是接下来农业生产的“重头戏”。根据《若干措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干活、避免人员集聚。农业农村、供销社等部门要加大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的调运储备,加强春耕期间农资监管,组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做好指导,引导和帮助农民做好春播种植安排。

多方位畅通产销对接

在推进农业生产不断档、农事不耽误的同时,江门市将多方位牵线搭桥,搭建产销供平台,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若干措施》提出,充分利用现有产销对接平台、资源和渠道开展产销对接,发挥地方行业协会作用,在饲料采购、流通加工、贸易销售等领域建立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对接省“保供稳价安心”平台加农产品推介销售。目前,江门市已有76家企业加入省“保供稳价安心”平台。

此外,建立江门农产品“保供稳价营销群”,收集发布农业生产和采购商在线交流产销信息,协调联系市内商超、批发市场消化本地产能。引导农业企业参与对接省级产销联盟,借助电商平台、微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拓展线上渠道,按照需求量定点为市民配送相应产品。

针对当前部分农产品供需状况,江门市还将向农业企业提供冷藏资源,帮助农业生产经营者与仓储方对接,加强农产品仓储服务;支持冷库经营企业对本地家禽、水产品等农产品进行收购储备,收集全市家禽屠宰场、养殖场、冷库的需求信息并向社会发布;结合农产品供应和市场价格调节,研究制定支持政策补贴农产品冷库收储企业,降低农业企业生产成本,防止农产品供应波动异常。(毕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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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帮扶企业复工复产

公积金可缓缴补缴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该中心将实行企业缓缴、补缴公积金等政策,切实落实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可缓缴的政策是,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缓缴2020年1月以后的公积金,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并按规定补缴缓缴期间的公积金。

可补缴的政策是,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按时办理缴存登记、按时缴存公积金等业务的缴存单位,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

可延期的政策是,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贷款材料时效可以延迟到疫情结束次月,单位延迟缴存公积金不影响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部分公积金提取业务通过邮件报备后可延长办理期限。

此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将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灵活调整公积金贷款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肖开刚周春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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