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迅速落实“九个从严”管控措施要求 全面实行“十个严格”

江门日报 2020-02-13 08:31

江门日报讯(记者/陈方欢)2月8日,江门市发布《关于实行疫情管控“九个从严”措施的通告》。对此,台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月9日,台山市结合当地实际,发布了《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8号)》,实行“十个严格”。目前,台山市已全面实施“十严”措施。

交通节点:严格实行关口检测

目前,台山市所有汽车客运站、港口、水运码头、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及跨市的县道、乡道、村道等联合测温点实行24小时值守,对出入人员一律检测体温,对体温高于37.3℃者一律做好登记,并送医检查;不配合者一律劝返,对不听劝返者一律做好登记并送医检查,对符合条件的由属地政府部门采取集中隔离措施。

报备:严格实行报备制度

现仍滞留重点疫情发生地的人员,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不得返回台山,提前返回的,公职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由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追责;其他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从外地(江门地区以外)返回台山的本地居民及到达台山的外来人员(江门地区居民除外),必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所属村(居)委会报告、登记,或通过二维码自行登记。

个人:严格实行居家隔离

从疫情重点区域返回或曾途经疫情重点区域的人员,必须严格居家隔离14天,隔离期间严禁外出。对居家隔离住户,由村(社区)工作人员会同志愿者提供送餐上门、清理垃圾、代购生活用品等无接触服务。

村居小区:严格实行封闭管理

目前,台山市对自然村、社区、住宅小区及有条件的楼栋等实施封闭管理,在出入口处设立检查登记卡,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需经住户同意由管理人员做好测温和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对体温超过37.3℃者,迅速报告村(居)委会并送医检查。所有自然村、社区、住宅小区及楼栋每天至少消杀一次以上,重点区域(电梯、楼道和小型封闭场所等)每天至少消杀4次以上,做到不留死角。

出租屋:严格实行租住登记

房屋出租人对承租人的疫情防控负管理责任,所有房屋出租人必须如实将出租屋出租情况及承租人信息(包括近14日内疫情重点区域旅居史和接触史)报送至所属村(居)委会。出租屋及酒店式公寓出现疫情,而房东没有按规定履行报告责任的,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快递、外卖:严格实行无接触配送

快递、外卖等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实行无接触配送,所配送物品要送至自然村、社区、住宅小区、楼栋指定区域集中存放管理,由客户自行领取。

公共场所:严格实行集聚管控

非涉及市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合理安排、缩短营业时间,每天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戴口罩;对体温高于37.3℃者,营业者马上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严禁在村(社区)进行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对举办或参加聚餐、聚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严肃处理。

企业、学校:严格实行工学审批

各类企业、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上级及台山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复工开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外出:严格实行出门限制

市民必须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以上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外出(特殊情况除外)采购生活物资,外出必须戴口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居)委会报告。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措施和疫情动态,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邻里之间互相监督提醒。

追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防控措施的,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村)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发挥模范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周边居民响应号召,执行各项防控要求。

新闻推荐

台山市成立首个疫情防控临时党支部 以党建引领疫情防控

江门日报讯(记者/陈素敏)“我代表台城公共卫生安全联合检疫站临时党支部和全体党员郑重承诺: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