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提起公诉 为全省首例因涉嫌阻碍防疫工作而被起诉案件

江门日报 2020-02-11 08:37

江门日报讯(记者/朱仑通讯员/郑国雄谭雅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新会区检察院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案件。2月9日,该院对新会区沙堆镇村民吴某伟因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提起公诉。这是全省首例因涉嫌阻碍防疫工作而被提起公诉的妨害公务案件。

1月26日19时45分许,新会公安分局沙堆派出所根据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要求,对该镇娱乐场所进行巡查,发现一民宅聚集了较多群众在围观打麻将,民警劝散聚集群众。期间,民警依法将经多次劝吁仍坚持留在现场不肯离开的村民陈某华(另案处理)传唤到派出所接受教育,并准备将其带上警车,但陈某华拒不配合。在场围观的被告人吴某伟因不满民警带走陈某华,遂采取拍摄视频、言语质问、上前拉扯的方式进行阻挠,导致陈乘机逃脱。吴某伟在明知民警口头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的情况下,拒不配合,并在逃跑过程中反抗,导致一民警摔倒受伤(后经鉴定,为轻微伤)。

1月28日,新会区检察院及时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从收集现场群众证言、调取执法录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证据,并与公安、法院建立涉疫案件信息通报机制。2月5日,新会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被告人吴某伟批准逮捕。

2月8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前期提前介入固定证据的基础上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并指导公安机关及时完善相关证据。2月9日,承办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提审的手段讯问被告人。值班律师以视频方式对认罪认罚案件自愿性的实现全程见证并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帮助。被告人吴某伟在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在案件快办的同时确保案件质量,新会区检察院当日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吴某伟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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